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recall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冤!冤! 冤!齐天大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8 22:32
  • 签到天数: 310 天

    [LV.8]以坛为家I

    241
    发表于 2012-10-21 23:2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2
    发表于 2012-10-22 11:12: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70:}

    {:soso_e170:}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3
    发表于 2012-10-22 11:39: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32:}

    {:soso_e132:}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4
    发表于 2012-10-22 11:46: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现在的法律,是给富人服务的,公检法部门,已经不那么公正了

    现在的法律,是给富人服务的,公检法部门,已经不那么公正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4 09:33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45
    发表于 2012-10-22 11:49: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相信政府,相信法律。这么明显的案子谁也不敢枉法。

    相信**,相信法律。这么明显的案子谁也不敢枉法。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3 11:3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46
    发表于 2012-10-22 19:32: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公安机关最好出来解释一下。。。

    公安机关最好出来解释一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8 21:44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47
    发表于 2012-10-22 19:4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soso_e171:}

    {:soso_e171:}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8
    发表于 2012-10-22 19:57:4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天理何在,难道有钱真能使磨推鬼

    天理何在,难道有钱真能使磨推鬼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9
    发表于 2012-10-22 20:04:5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quote][color=#999999]gaozhaolong 发表于 2012-10-22 11:49[/color] [color=#999999]相

    gaozhaolong 发表于 2012-10-22 11:49
    相信**,相信法律。这么明显的案子谁也不敢枉法。

    支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1 11:06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250
    发表于 2012-10-22 20:05: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对比15小时破案,中国的规律,凡是凶手没背景的案件破案大都神速。不是警察愚蠢,是钱权干扰太多

    对比15小时破案,中国的规律,凡是凶手没背景的案件破案大都神速。不是警察愚蠢,是钱权干扰太多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1
    发表于 2012-10-22 20:09: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干部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干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4-6-29 21:3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52
    发表于 2012-10-22 20:1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94:}

    {:soso_e194:}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7-22 12:57
  • 签到天数: 4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253
    发表于 2012-10-22 20:1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杀人者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是如此恶劣的手段。

    杀人者偿命,天经地义,更何况是如此恶劣的手段。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4
    发表于 2012-10-22 20:57: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节哀啊。。。公道自在天地。

    节哀啊。。。公道自在天地。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5
    发表于 2012-10-22 21:06: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是不是该花点钱才能破案啊!!!

    是不是该花点钱才能破案啊!!!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6-26 12:53 , Processed in 0.071062 second(s), 11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