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义工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义工,你们输给了尊严

 关闭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08-9-5 08:37: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yimingdian 于 2008-9-4 22:44 发表
         言重了吧,不要把话说得太难听了,舆论监督“是新沂城市论坛”的不可或缺的,有责改则无则加勉,你能说新沂“心连心”向社会募捐给地震灾区是合法的吗?可以向社会募捐的有红十字协会   、民政部门、  政 ...


   “心连心”、义工联合会分别开展的5.12赈灾募捐活动是经团市委请示市委、市**分管领导同意,报市民政局批准的,是合法行为。请网友对此类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要妄加推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8-9-5 09:21: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记得募捐时,偶没单位了,有一天看到市**大门左侧有一帮人在组织募捐,偶是路过(也想省事,要不然到哪去捐?),就捐了100元表表心意,当时组织募捐的一女士叫我留名,(她一再要求),我没好意思.

我当时很敬佩这些义工.社会需要义工,别伤好人心!!!!!!!!!!!!!!!!!!!!!!!!当然政俯相关部门要以法管理.也是应该的, 46楼已出来说明了!

向这些义工们致敬!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48
发表于 2008-9-5 10:20: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乱 乱 乱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
发表于 2008-9-5 10:44: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义工是个光荣的字眼,谁也不可能玷污它神圣的名字,如果楼主你有证据你就拿出来让我们这些义工看看,如果你没有证据那你就是诽谤。你要付出代价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8-9-5 10:52: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1
发表于 2008-9-5 11:17: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原帖由 义工 于 2008-9-4 17:09 发表
刚才,我直接的点住了你们义工队伍中有些人,利用做义工的身份,其实在做着一些挣钱、捞名誉的事情,你们怎么给删了?不敢承认么?你们中真真实实的有人得到了“好处”,不是么?我知道,只是不想点出而已!
  我就 ...



楼主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新沂义工联合会的关心和监督,我想以义工联合会副会长的身份与楼主说两句话:
       一、你说义工队伍中有人利用义工的身份挣钱、捞名誉,请问是谁挣钱了?挣多少?怎么挣的?在哪儿挣的?是谁捞名誉了?捞到什么名誉?谁给的名誉?要是你有真心善意,不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的话,网上不便实说,给你四个地址去说:人民公园管理处新沂义工联合会办公室;共青团新沂市委;市民政局社团管理科;市公安局经案大队。
       二、谎言掩盖不了事实,如果是你蓄意捏造的话,你要像个人样主动出面澄清,或主动到司法机关说明,早日挽回恶劣影响,以正视听。

       本人在此声明:在有关部门和你本人没有澄清事实之前,本人决定辞去义工联合会副会长职务,以示对你言行的抗议,警醒有良知的版友时刻注意你的举动,并保留对你讨回公道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秋野雪原 于 2008-9-5 16:37 编辑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2
发表于 2008-9-5 11:45: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一楼反映的问题有证据吗?这样的问题是要有证据印证的,否则,就不对了,原则问题不能瞎开玩笑哦,名誉权要受法律保护的啊.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0-4 14:5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3
    发表于 2008-9-5 12:52:2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楼主呢?你咋不露面了,好男儿敢做敢当!出来说几句呀,像你这样冷不丁来一枪,打完就跑,谁敢相信你?!作为局外人,大家都在关注这件事,把你的怀疑和想法坦露出来,是非自有公断,否则你是输定了,知道你给我的印象是什么样的吗?
    典型的一个捣蛋鬼!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4
    发表于 2008-9-5 12:53: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义工是什么职务和级别呀?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发表于 2008-9-5 13:03: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是啊,说话要有证据!!!!0516K31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5 00:08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6
    发表于 2008-9-5 13:41: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种种迹象表明,楼主就是个小人!支持义工依靠法律,讨回公道!我们大家都想看看诽谤别人的人到底有着什么样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30 14:1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7
    发表于 2008-9-5 13:42: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宝山区
    原帖由 穨廢ヾ苼活 于 2008-9-4 17:42 发表
    楼主 你的 IP 是 117.87.196.46 - - 江苏省 - 电信  


    你所发的帖子我们保留着证据交给网警和相关部门,对我们所造成名誉损失我们依法追究。

    知道ip有什么用呢?
    知道mac都没有用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8 2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8
    发表于 2008-9-5 13:5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0516K308 0516K308 0516K30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59
    发表于 2008-9-5 14:30: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0516K279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6-1 21:12
  • 签到天数: 14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0
    发表于 2008-9-5 15:25: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沂义工联合会在新沂的所为是新沂市曾经为震灾捐出15万元余元的市民可以做见证的!也是新沂市民政局可以做证的!
    我是义工,我从来不曾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分毫利益,而且每一次在周六的城市清洁劳动时,我被其他义工的满脸汗水所感动和激励,我没有什么可多说的,因为在这儿多说每一句话都会被视为夸大其词!城市论坛是你我他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在这儿的所言应该是美好和高尚为主旋律,奉献和无私占上风......板友的良好建议就是论坛进步的最好台阶,义工的良好建议也是义工联合会发展的共同愿望,真心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其中,让那些无事生非的贴子成为过去吧,因为个别不知所以然的人根本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在想什么......让思考者们去好好想一想,让明天去见证,我不会退出义工联合会,任何时候都不会,因为我喜欢义工联合会这个纯洁的地方,我喜欢这些热心无私的义工,是他们让我看到这世界的美好天天都有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4-27 06:56 , Processed in 0.048550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