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北沟街道办领导: 我是市府雅苑小区业主,代表众多关心小区管理和发展的业主,特此发帖,旨在反映我们小区在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恳请贵办事处能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2021年6月9日,小区的热心业主开始报名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2022年6月18日成立了业主大会筹备组,因为新冠疫情影响推进暂缓。 2022年12月新冠疫情解除,至今(2024年5月6日)仍未成立。 一直未能成立业委会,导致小区内的一些公共事务无法得到有效管理和决策。业主们对成立业委会的呼声日益高涨,但至今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我们理解成立业委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履行下列职责: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自行解散。
但在这个过程中,贵街道办事处并未能充分发挥其指导、监督和协调的作用,已经严重逾期,属于行政不作为。
我们在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下困难:
1.信息不畅:关于成立业委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时间节点等信息,我们未能从贵街道办事处获得明确指导,导致我们在准备过程中多次走弯路。
2.协调不力:在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就业委会成立问题产生的分歧和矛盾,贵街道办事处未能及时介入协调,导致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3.监督不足: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部分业主违规操作、阻碍进程的情况,但贵街道办事处并未对此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我们相信,在贵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推动下,市府雅苑小区的业委会一定能够顺利成立,我们也将全力配合贵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共同推动小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本函的关注与支持,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回应,并愿意在贵办事处的指导下,共同努力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敬请回复。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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