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管理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总体水平,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新沂市经济发展局、新沂市房产服务中心、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沂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经规发〔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物业公共服务费 (一)管理要求 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宅销售前,建设单位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参与竞标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充分考量项目属性、建筑面积、共用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物业公共服务费报价。 住宅销售时,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等内容,未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向市经济发展局、市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属地街道进行备案。 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小区,根据建设的年代、建筑规模大小、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服务的等级和收费标准。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老旧小区在商定物业费时须考虑物业服务成本可适当降低物业等级收费标准。 业主大会成立前,既有住宅未成立业主大会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标准需要调整的,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共同决定,并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业主大会成立后,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业主大会决定。 (二)收费标准 1、非普通住宅(各类别墅、高级公寓、容积率等于或低于1.0的住宅小区等)和非住宅(办公用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的物业服务收费及满足部分业主需要或接受业主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不带电梯):一级服务0.3元/㎡.月,二级服务0.4元/㎡.月,三级服务0.5元/㎡.月,四级服务0.55元/㎡.月,五级服务0.6元/㎡.月。 带电梯的普通住宅(含电梯维保费和年检费):一级服务0.8元/㎡.月,二级服务0.9元/㎡.月,三级服务1元/㎡.月,四级服务1.1元/㎡.月,五级服务1.2元/㎡.月。 普通住宅的储藏室、车库不得计入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之内,但改变设计用途用于居住的除外。普通住宅小区内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非普通住宅(不含各类别墅、高级公寓)参照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政策执行。 各类别的收费标准下浮不限,物业服务等级按《新沂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新房发〔2018〕8号)执行。 二、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 (一)汽车停放费 地面车位不超过40元/月·辆,地下车位不超过30元/月·辆。占用业主共用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百分之三十用于补贴物业费。 汽车临时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1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0元。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二)车位租金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附赠的地下车位进行出租的,车位租金标准最高为每车位每月100元,可以下浮,下浮不限。住宅小区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的,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授权使用,收取租金依据人民防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车位租金标准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三、其他服务收费 (一)公共能耗 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产生的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方式由全体业主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实际费用和分摊情况。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已取得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或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物业公共能耗费后,不得再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电梯费。 (二)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住宅室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并对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进行约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清运公司代为清运,清运处置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合同约定。清运处置费不得与物业公共服务费等费用搭车收取,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强制收取清运处置费。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人员架构组成及数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若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的,业主有权拒付。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规定公布财务收支状况,将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公共能耗费用等单独列账,并进行公示,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5天。公示期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公示材料妥善保管,以备业主及有关部门查询。 (二)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现行小区物业收费项目为: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其他服务收费(公共能耗费用、装修垃圾清运费等)。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卡(电梯门禁卡)和1张车辆门禁卡(蓝牙)。业主申请免费卡之外门禁卡的可以收取制卡工本费。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经发局、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全市物业公共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对投诉率高、问题反映集中和达不到服务标准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处罚,并可以采取限期整改、降低收费标准等措施。 (四)建立托底保障机制。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下)的实施属地管理。对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建立物业服务站,开展以保洁和维护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服务,或直接委托专营公司,力争实现物业管理服务的全覆盖。 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制定的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本文件下发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的,继续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 1、新沂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2、新沂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新沂市经济发展局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抄送: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新沂经济开发区、锡沂高新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马陵山景区管理处 新沂市经济发展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印发 附件1: 新沂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 | | | | | 一级服务0.3元/㎡.月,二级服务0.4元/㎡.月,三级服务0.5元/㎡.月,四级服务0.55元/㎡.月,五级服务0.6元/㎡.月。 | 物业服务等级按《新沂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新房发〔2018〕8号)执行。 | | 一级服务0.8元/㎡.月,二级服务0.9元/㎡.月,三级服务1元/㎡.月,四级服务1.1元/㎡.月,五级服务1.2元/㎡.月。 | | | | 所得收益70%纳入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0%用于补贴物业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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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1元/小时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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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沂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 | | 1.服务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内容。 2.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报修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业主(用户)资料保密制度、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等制度健全。 4.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物业区域房屋租赁情况排查整顿工作。 6.管理人员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言行规范。 7.物业服务费、代收代缴费用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1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8.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9.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 | | | | | | | 1.小区内设置接待处,配备基本办公设施。 2.周一至周日在接待处进行业务接待;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2日内答复。 5.急修服务2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5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顺延。 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7.告知业主(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监督装修工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备基本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公示12小时服务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24小时内答复。 5.急修服务1.5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4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顺延。 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60%,满意率75%以上。 7.告知业主(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按照政府规定运作。
|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备完备。 2.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4.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5.急修服务1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3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顺延。 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满意率80%以上,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业主反馈。 7.告知业主(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3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按照政府规定运作。 9.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不少于2种以上的便民(无偿)服务。 10.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至少组织1次社区活动。 |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备完备。 2.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公示20小时服务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半年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4.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5.急修服务45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顺延。 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80%,满意率85%以上,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业主反馈。 7.告知业主(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2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不少于3种以上的便民(无偿)服务。 10.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至少组织2次社区活动。 |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配备完备。 2.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每日业务受理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4.对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及时处理;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24小时内答复,做到有记录、有处理、有回访。 5.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达现场查看,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和限时承诺;小修1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顺延。 6.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90%,满意率90%以上,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并向业主反馈。 7.告知业主(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8.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对小区房屋维修资金进行账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9.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不少于4种以上的便民(无偿)服务。 10.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至少组织3次社区活动。 | | | | 1.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设备台账、维保计划,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紧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对小区内安全隐患部位落实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 3.共用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 4.操作维护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 | | | | | | | 共用部分 1.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检查1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2.每月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2次,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每2个月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4.每半年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1次;适时清掏化粪池。 5.每半年巡查1次地面排水沟,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 6.楼内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修补范围见备注)。 排水系统 1.每月巡查1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半年润滑加油1次。 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1次。 3.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给水系统 1.每半年检查1次总体供水设施;水泵每年保养1次,生活泵房每半年清洗1次,饮用水池每半年消毒1次;水质每半年检测1次。 2.水箱蓄水池应盖板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金属防护网。做好冬季防冻处理。 供电系统 1.建立供电管理维护制度;配电设施按规定进行安检。 2.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80%以上。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维护,按时年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每季度检查1次。 电梯系统 1.建立电梯管理维护制度;委托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每日巡查记录电梯使用安全状况,建档备案;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全面综合调整与测试1次;每2年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维保停梯提前一天通知;遇困人45分钟到位救援。 弱电系统 1.弱电系统每季度进行1次保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85%以上。 避雷系统 1.避雷安全每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 共用部分 1.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检查2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2.每周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1次,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每月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4.每季度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1次;适时清掏化粪池。 5.每季度巡查1次地面排水沟,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 6.楼内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修补范围见备注)。 排水系统 1.每月巡查1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半年润滑加油1次。 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1次。 3.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给水系统 1.每季度检查1次总体供水设施;水泵每年保养1次,生活泵房每半年清洗1次,饮用水池每半年消毒1次;水质每半年检测1次。 2. 水箱蓄水池应盖板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金属防护网。做好冬季防冻处理。 供电系统 1.建立供电管理维护制度;配电设施按规定进行安检。 2.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85%以上。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维护,按时年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消防系统每日巡查1次,各类仪表稳定正常;消防泵、喷淋泵季度启动1次,保证正常运行,消防水泵运行部件保持润滑灵活;消防栓、灭火器每月巡查1次。 电梯系统 1.建立电梯管理维护制度;委托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每日巡查记录电梯使用安全状况,建档备案;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全面综合调整与测试1次;每2年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维保停梯提前一天通知;遇困人40分钟到位救援。 弱电系统 1.弱电系统每季度进行1次保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85%以上。 避雷系统 1.避雷安全每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 共用部分 1.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检查2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2.每3日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1次,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每月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2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4.每2个月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1次;适时清掏化粪池。 5.每月巡查1次地面排水沟,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 6.楼内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修补范围见备注)。 排水系统 1.每月巡查1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半年润滑加油1次。 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1次。 3.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给水系统 1.每季度检查1次总体供水设施;水泵每半年保养1次,生活泵房每半年清洗1次,饮用水池每半年消毒1次;水质每半年检测1次。 2.水箱蓄水池应盖板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金属防护网。做好冬季防冻处理。 供电系统 1.建立供电管理维护制度;配电设施按规定进行安检。 2.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维护,按时年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消防系统每日巡查1次,各类仪表稳定正常;消防泵、喷淋泵每2个月启动1次,保证正常运行,消防水泵运行部件保持润滑灵活;消防栓、灭火器每月巡查1次。 电梯系统 1.建立电梯管理维护制度;委托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每日巡查记录电梯使用安全状况,建档备案;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全面综合调整与测试1次;每2年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维保停梯提前一天通知;遇困人35分钟到位救援。 弱电系统 1.弱电系统每2个月进行1次保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90%以上。 避雷系统 1.避雷安全每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 共用部分 1.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检查3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2.每2日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1次,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每月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3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4.每月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1次;适时清掏化粪池。 5.每月巡查1次地面排水沟,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 6.楼内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修补范围见备注)。 排水系统 1.每月巡查1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半年润滑加油1次。 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1次。 3.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给水系统 1.每2个月检查1次总体供水设施;水泵每季度保养1次,生活泵房每半年清洗1次,饮用水池每半年消毒1次;水质每半年检测1次。 2.水箱蓄水池应盖板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金属防护网。做好冬季防冻处理。 供电系统 1.建立供电管理维护制度;配电设施按规定进行安检。 2.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95%以上。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维护,按时年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消防系统每日巡查1次,各类仪表稳定正常;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启动1次,保证正常运行,消防水泵运行部件保持润滑灵活;消防栓、灭火器每月巡查1次。 电梯系统 1.建立电梯管理维护制度;委托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每日巡查记录电梯使用安全状况,建档备案;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全面综合调整与测试1次;每2年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维保停梯提前一天通知;遇困人30分钟到位救援。 弱电系统 1.弱电系统每月进行1次保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95%以上。 避雷系统 1.避雷安全每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 共用部分 1.每季度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检查1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 2.每日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1次,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3.每周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巡检1次,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4.每月对屋面泄水沟、楼外排水管道清扫、疏通2次;适时清掏化粪池。 5.每月巡查2次地面排水沟,及时清理地面排水沟的泥砂与杂物。 6.楼内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修补范围见备注)。 排水系统 1.每月巡查1次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半年润滑加油1次。 2.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全面保养1次。 3.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给水系统 1.每月检查1次总体供水设施;水泵每季度保养1次,生活泵房每半年清洗1次,饮用水池每半年消毒1次;水质每半年检测1次。 2.水箱蓄水池应盖板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金属防护网。做好冬季防冻处理。 供电系统 1.建立供电管理维护制度;配电设施按规定进行安检。 2.照明系统的完好率达到98%以上。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设备按国家规定维护,按时年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消防系统每日巡查1次,各类仪表稳定正常;消防泵、喷淋泵每月启动1次,保证正常运行,消防水泵运行部件保持润滑灵活;消防栓、灭火器每月巡查1次。 电梯系统 1.建立电梯管理维护制度;委托专业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每日巡查记录电梯使用安全状况,建档备案;安全设施检查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每年全面综合调整与测试1次;每2年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维保停梯提前一天通知;遇困人20分钟到位救援。 弱电系统 1.弱电系统每月进行1次保养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完好率达到98%以上。 避雷系统 1.避雷安全每年检测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 | | | 1.配有专职的秩序维护人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穿戴统一服装,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上岗时精神饱满,姿态良好,动作规范。 2.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制定火警、盗警、地震、台风、爆炸、人员急救、煤气泄漏、高空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处理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有效措施,启动相应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3.对车辆进行有效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出入口畅通。 4.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 | | | | | | | 1.小区主出入口安排至少1人24小时值班看守,协助维护正常秩序,建立基本工作记录。 2.阻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出小区。 3.每日至少2次在小区内巡逻,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 4.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秩序维护员应按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6.对居住满1年的业主(使用人),识别率达70%以上。
| 1.秩序维护员接受过安全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岗中培训)的比例30%以上。 2.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次出入口定时开放,值班记录齐全。 3.阻止小商小贩随意进出小区。 4.每日巡逻次数不少于4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有巡逻记录;制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并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 5.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秩序维护员应按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6.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7.对居住满1年的业主(使用人),识别率达75%。
| 1.秩序维护员接受过安全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岗中培训)的比例50%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 2.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次出入口早6:00至晚22:00有1人值守,并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及车辆的登记记录;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制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 3.白天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巡逻不少于6次,重点部位(指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主要楼层等,下同)、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有巡逻记录。 4.监控室、消控室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记录完善,技防设施(电子巡更、周界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 5.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习不少于1次。 6.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秩序维护员应按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7.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技防设施。 8.对居住满1年的业主(使用人),识别率达75% | 1.秩序维护员接受过安全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岗中培训)的比例60%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数的50%以上。 2.小区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8:00-20:00主出入口双人执勤,高峰期立岗服务,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及车辆的登记记录;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制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 3.合理设置巡逻路线,白天巡逻不少于6次,夜间巡逻不少于8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有巡逻记录。 4.监控室、消控室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记录完善,技防设施(电子巡更、周界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 5.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习不少于2次。 6.设立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室内悬挂;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秩序维护员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7.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技防设施。 8.对居住满1年的业主(使用人),识别率达80%。
| 1.秩序维护员接受过安全技能培训(专项培训、岗中培训)的比例80%以上,其中4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 2.小区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8:00-20:00主出入口双人执勤,立岗服务不少于8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访客及车辆的登记记录;谢绝业主拒绝访问人员和未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的商贩入内,大件物品搬出实行登记;制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实施有效管理,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 3.合理设置巡逻路线,每小时不少于1次;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并有巡逻记录。 4.监控室、消控室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工作记录完善,技防设施(电子巡更、周界报警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 5.每年组织有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参与的消防演习不少于2次。 6.设立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室内悬挂;接到火警、警情、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信号后,秩序维护员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间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 7.定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技防设施。 8.对居住满1年的业主(使用人),识别率达85%。 | | | | 1.各类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2.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规章制度;做好服务记录。 3.垃圾日产日清,实施封闭式转运垃圾,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门面房至路牙石以上的保洁与环卫部门的保洁同步(夏季6:00前、冬季6:30前完成保洁任务)。 4.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清洁剂。 5.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6.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 | | | | | | |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居民自行投放垃圾,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 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日1次,目视基本干净;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24小时。 2.电梯厅、单元门厅每日拖1次,楼道每周清扫1次,目视基本干净。 3.标识、宣传牌每月清洁1次;公共垃圾房每月冲洗2次。 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理1次 ;有天台、屋顶的,每年至少清扫1次。 4.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周擦抹1次。 5.对窨井、明沟、垃圾箱夏季每月喷洒药水1次,灭鼠消杀每年至少1次。 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6.清洁卫生人员人均建筑面积为1.5万㎡以下。
| 1.生活垃圾由居民送到楼下垃圾桶,垃圾收集每日1次,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 2.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日1次,目视基本干净;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24小时。 3.电梯厅、单元门厅每日拖1次,电梯轿厢清扫每日1次;每月对电梯轿厢内全面擦拭清洗1次,每季度打蜡上光1次。 4.楼道每周清扫2次。 5.休闲、健身设施每周清洁1次。 6.标识、宣传牌每月清洁2次;公共垃圾房每月冲洗2次。 7.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理1次,目视无厚积灰;有天台、屋顶的,每半年至少清扫1次。 8.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周擦抹1次。 9.对窨井、明沟、垃圾箱夏季每月喷洒药水1次,灭鼠消杀每年至少2次。 10.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11.清洁卫生人员人均建筑面积为1.2万㎡以下。
| 1.生活垃圾由居民送到楼下垃圾桶,垃圾收集每日1次。 2.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日2次,目视干净、整洁;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12小时。 3.电梯厅、单元门厅每日拖1次;电梯轿厢清扫每日2次;每月对电梯轿厢内全面擦拭清洗1次,每季度打蜡上光2次。 4.楼道每周清扫3次,半月拖洗1次。 5.休闲、健身设施每周清洁3次。 6.标识、宣传牌每周清洁1次;公共垃圾房每周冲洗1次。 7.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理1次,目视无厚积灰;有天台、屋顶的,根据季节情况每半年至少清扫1次。 8.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周擦抹2次;楼梯间墙面每季度除尘1次。 9.窨井、明沟、垃圾箱每季度喷洒药水1次,夏季每月喷洒药水1次,灭鼠消杀每年至少2次。 10.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11.清洁卫生人员人均建筑面积为1.0万㎡以下。
| 1.生活垃圾由居民送到楼下垃圾桶,垃圾收集每日2次。 2.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日2次,保洁时间不少于4小时,循环保洁时间不超过2小时,目视干净、整洁、无死角。 3.电梯厅、单元门厅每日拖1次;电梯轿厢清扫每日2次;每旬对电梯轿厢内全面擦拭清洗1次,每月打蜡上光1次。 4.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 5.休闲、健身设施每日清洁1次。 6.标识、宣传牌每周清洁1次;公共垃圾房每周冲洗1次。 7.路灯、楼道灯每2个月清理1次,目视无厚积灰;有天台、屋顶的,根据季节情况每季度至少清扫1次。 8.共用部位玻璃每半月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周擦抹3次;楼梯间墙面每2个月除尘1次;根据地面材质每季度刷洗或保养1次。 9.窨井、明沟、垃圾箱每季度喷洒药水1次,夏季每月喷洒药水1次,灭鼠消杀每季度1次。 10.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季度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11.清洁卫生人员人均建筑面积为0.7万㎡以下。
| 1.垃圾分类收集,由居民送到楼下垃圾桶,垃圾收集每日2次。 2.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地等公共部位的清洁每日2次,保洁时间不少于4小时,循环保洁时间不超过1小时,目视干净、整洁、无死角。 3.电梯厅、单元门厅每日拖1次;电梯轿厢清扫每日2次;每周对电梯轿厢内全面擦拭清洗1次,每半月打蜡上光1次;电梯内应急电话、按钮等每半年消毒1次;达到玻璃镜面基本光亮、无明显手印、污迹,轿厢四壁基本干净,用手触摸无明显污迹;灯具天花板无积灰。 4.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 5.休闲、健身设施每日清洁1次,每半月消毒1次。 6.标识、宣传牌每周清洁1次;公共垃圾房分类收集处理每周冲洗至少1次,无明显异味。 7.路灯、楼道灯每月清理1次,目视无厚积灰;有天台、屋顶的,根据季节情况每月至少清扫1次。 8.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开关每日擦抹1次;楼梯间墙面每月除尘1次;根据地面材质每季度刷洗或保养1次。 9.窨井、明沟、垃圾箱每季度喷洒药水1次,春、夏季每月喷洒药水1次,灭鼠消杀每季度1次。 10.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每月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 11.清洁卫生人员人均建筑面积为0.55万㎡以下。 | | | | 1.有专业人员进行绿化养护管理。 2.制定园林绿化设施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等规章制度。 3.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种,花卉、绿篱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 4.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5.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 6.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 7.每个等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一级除外)。 | | | | | | | | 1.小区绿化成活率75%以上;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2.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1次以上,每年中耕除草3次以上,每年普施基肥1遍;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发生倒伏时及时扶正、抢救。 3.草坪每年修剪2遍以上,清除杂草3遍以上,整块草地无明显的草荒;无大面积病虫害,并能及时防治,年喷洒药不少于2次。 4.绿化带中无明显的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现象;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
| 1.小区绿化成活率80%以上;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2.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2次以上,每年中耕除草4次以上,每年普施基肥1遍;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效供水,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发生倒伏时及时扶正、抢救。 3.草坪每年修剪3遍以上,清除杂草4遍以上,整块草地无明显的草荒;无大面积病虫害,并能及时防治,年喷洒药不少于2次。 4.绿化带中无明显的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现象;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
| 1.小区绿化成活率85%以上,长势良好;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2.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2次以上,无枯枝、缺枝,每年中耕除草5次以上,土壤基本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每年普施基肥1遍,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发生倒伏时及时扶正、抢救。 3.草坪每年修剪4遍以上,清除杂草4遍以上,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按无大面积病虫害,并能及时防治,年喷洒药不少于2次。 4.花坛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 5.绿化带中无明显的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现象;无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 6.每年有1次以上花卉、景点布置。 7.水景每周打捞漂浮物1次,保持水面清洁;喷水池每季度全面清洁1次。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8.假山、亭廊等建筑小品每日巡视1次,每半年全面检查1次,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持清洁卫生。 | 1.小区绿化成活率90%以上,长势良好;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2.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3次以上,无枯枝、缺枝,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 3.草坪常年保持平整,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按肥力、淋水、修剪和灭虫。 4.花坛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泥面不开裂,花木无缺水枯萎现象;有低洼及时整平。 5.绿化带中无明显的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6.每年有2次以上花卉、景点布置。 7.水景每周打捞漂浮物2次,保持水面清洁;喷水池每2个月全面清洁1次。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8.假山、亭廊等建筑小品每日巡视1次,每季度清洁1次,保持清洁卫生;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2年粉刷1次;损坏部位及时修复。 | 1.小区绿化成活率95%以上,长势良好;缺株适时进行补种。 2.乔、灌木、攀缘植物每年修剪4次以上,树冠完整、形态优美,无枯枝、缺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无杂草;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适量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增施复合肥2遍,满足植物生长需要。 3.草坪常年保持平整,边缘清晰,及时清理杂草,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适时适量施有机复合肥2到3遍;整块草地没有已开花杂草,没有明显阔叶杂草,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有效预防病虫害。 4.花坛适时修剪,及时更换枯死、损毁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每年施基肥1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1次,盛花期追肥适量;及时松土,花木无缺水枯萎现象。 5.绿化带中无明显的堆物、搭棚、践踏、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6.每年有3次以上花卉、景点布置。 7.水景每日打捞漂浮物1次,保持水面清洁;喷水池每月全面清洁1次,池底无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8.假山、亭廊等建筑小品每日巡视1次,每月清洁1次,保持清洁卫生;需要刷白或刷油漆的部位每年粉刷1次;损坏部位及时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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