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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医院应当赔偿(补偿)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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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9点系指夜9点,应是21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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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夏XX,女,56岁,浙江杭州XX县人,3月12日因左肝胆管恶性肿瘤入住浙中X医院,身份证号码330719196404154XXX, 住812房间32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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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找死,和医院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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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没有过错,也及时报警救治应尽了责任为什么要赔偿呢?任何生命的死亡都值得惋惜和同情,如果无理要求就是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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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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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由公安机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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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就是一摇钱树,谁都想摇点钱下来。都这样,我们的健康谁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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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为大,占毛赖四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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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台离地面1.5米高),当时其丈夫徐某56岁睡在隔壁床上陪护。由于病人跳下楼后落在二楼雨棚上无法施救,。。。。。。。。。。。。。。。。。她是起飞吗?窗户台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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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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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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