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雪中梅花
|
给公安局长的一封信。 |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9580706&ptid=21352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法庭上被打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是谁让法律没了尊严?!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法庭放肆枪决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新沂市法庭多威严啊?其实并非如此,老百姓上法庭,就是想解决问题,不想把矛盾激化造成后果不堪设想,无奈之下才走进法庭的。没想到,进了法庭竟然能遭到这四个无耻小人的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9580023&ptid=21352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9583077&ptid=21352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9583172&ptid=21352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quote][color=#999999]禅来缠去 发表于 2018-11-2 08:02[/color] [color=#999999]能在法庭跟动手的,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9583451&ptid=21352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以后老百讲理要去法院打官司,必须要三思而行。如果你有当官的亲亲也行,这就叫朝中有人好办事。不是你的理也能给你打赢这场官司。因为这些小人就是钻法律的这个空子,二混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法庭被打就是恶势力行为,四个女人特别嚣张跋扈,公安局门口,派出所门口都有扫除恶势力,除恶扬善的口号,怎么?做出来就那么难吗?这四个女人一惯性就会群殴打人,以前在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乖乖,开庭时间居然有这事,厉害啊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大新沂就是牛!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如果楼主所述为实,则: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新沂地面还有人活的可能性吗? 如果系楼主造谣,烦情被批的部门在此贴放截图,放视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没有出人命的。出了人命。自然而然就处理了!
| ||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
GMT+8, 2024-11-17 21:48 , Processed in 0.048326 second(s), 11 queries ,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5-2021 新沂市门户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苏ICP备12018068号-1 增值电信许可证:苏B2-201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