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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职工必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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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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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2 00:23: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通知方可解除劳动合同?[/COLOR]
    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新大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本章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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