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15065|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6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补偿不公可维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2 08:2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2 09:41: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2016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补偿不公可维权
    时间:2016-11-15 15:17:56 来源:楼盘网 编辑:舞出 阅读:2097 评论:0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以下为2016房屋拆迁补偿相关信息。

    提问:2016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形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提问:拆迁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拆迁补偿不公平 被拆迁人可通过法律维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10 19:09
  • 签到天数: 169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6-12-12 09:51:5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说了跟没说一样。应该列举一些实际补偿款数据,版友才有情趣知道那些道道。

    说了跟没说一样。应该列举一些实际补偿款数据,版友才有情趣知道那些道道。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11 14:31
  • 签到天数: 104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6-12-12 09:58: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范范说的没作用

    范范说的没作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3-22 20:25
  • 签到天数: 510 天

    [LV.9]以坛为家II

    马扎子
    发表于 2016-12-12 13:02:4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楼主啊,缺心眼的你白来,挨骂你知道吗?

    楼主啊,缺心眼的你白来,挨骂你知道吗?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6-4 19:33
  • 签到天数: 15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毯
    发表于 2016-12-12 17:43: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呵呵

    呵呵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天前
  • 签到天数: 261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6-12-12 18:35: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路过

    路过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9 13:27
  • 签到天数: 20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6-12-12 21:58: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1_863:}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7:17
  • 签到天数: 294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8
    发表于 2016-12-13 07:33: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1_856:}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7:17
  • 签到天数: 294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6-12-13 07:33: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帮顶

    帮顶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26 17:47
  • 签到天数: 777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发表于 2016-12-13 08:17: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看看

    看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5-8 09:44
  • 签到天数: 6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6-12-13 08:46: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6-4 19:33
  • 签到天数: 15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12
    发表于 2016-12-13 09:01: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李逵对被劫者说;你如果觉得我抢的不合理,可以到宋江那去告我。

    李逵对被劫者说;你如果觉得我抢的不合理,可以到宋江那去告我。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5-26 18:05
  • 签到天数: 224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3
    发表于 2016-12-13 09:0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631049&ptid=201355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李逵对被劫者说;你如果觉得我抢的不合理,可以到宋江那去告我。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2-9 07:18 , Processed in 0.150353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