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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八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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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中医院治疗中的病患跳河自杀话题,请道旁石医生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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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8-20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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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31
    发表于 2016-11-11 21:35: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

    不知什么时候又被你“看好”了,常言道“有理讲满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有理该诉诸法律途径,我最反对的就是医闹:拉横幅、烧纸钱在医院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那不是

    不知什么时候又被你“看好”了,常言道“有理讲满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有理该诉诸法律途径,我最反对的就是医闹:拉横幅、烧纸钱在医院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那不是医闹是什么?阁下既然提出了我不回答那就意味着了”理亏“,是吗?那在下就不得不回复了:
          一、外伤并骨折是肯定需要点滴的,楼主既不专业,何谈大剂量?
          二、从患者的行为上看,应该属于精神病发作,请问楼主:如果你有骨折连行走都会受到限制,不是精神病怎么会砸门、破墙而出?既然是精神患者,为何隐瞒病史,只字不提。你看过除了精神病院,哪个医院对夜间病人尤其是骨折病人采取禁锢式的看守的?那些制度都是对正常人的,没看清楚?好好看看
         三、好端端如果是治疗上失误造成死亡那你不说他们也有责任,好端端的人会砸门跑出医院并跳河?你那天在医院看病后是不是也想法跳河?没有他们烧纸、打横幅的照片我怎么敢武断说他们医闹。关于“医闹”这个词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看看便知。医闹按去年刑法修订案已入刑,也就是说属于违法行为。
         四、和谐社会,什么都可以和谐,孩子淹死起诉水利,骑摩托撞洼地起诉市政正常,这件事他们也可以经法律途径起诉中医院,在下表示支持,但绝对反对打横幅、烧纸钱等医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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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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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32
    发表于 2016-11-11 22:26: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00751&ptid=19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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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什么时候又被你“看好”了,常言道“有理讲满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有理该诉诸法律途径,我最反对 ...

    其实“闹”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在中国,类似的事情很多,如果不“闹”,有官方重视吗?有主动给老百姓解决问题的吗?这个事例,医院肯定有责任。那么院方如果不承认或找借口推卸责任,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唯一能做的也只有“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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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发表于 2016-11-11 22:41:5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楼上壹蓑烟雨说的对,先抛开这个事件不谈。老百姓为什么喜欢“闹”?因为闹大了就对自己有利,知道的领导级别越高,越有利于自己。一个看一个。这种现象合理吗?周专家解释

    楼上壹蓑烟雨说的对,先抛开这个事件不谈。老百姓为什么喜欢“闹”?因为闹大了就对自己有利,知道的领导级别越高,越有利于自己。一个看一个。这种现象合理吗?周专家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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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发表于 2016-11-12 06:29:5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宿迁市

    [quote][color=#999999]宁静致_WDNJp 发表于 2016-11-11 22:41[/color] [color=#999999]楼上壹

    宁静致_WDNJp 发表于 2016-11-11 22:41
    楼上壹蓑烟雨说的对,先抛开这个事件不谈。老百姓为什么喜欢“闹”?因为闹大了就对自己有利,知道的领导级 ...

    特色。老百姓无权无势,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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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发表于 2016-11-12 06:48:14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color=#999999]八月八 发表于 2016-11-11 10:28[/color] [color=#999999]道旁石先生这是怎么

    八月八 发表于 2016-11-11 10:28
    道旁石先生这是怎么了?
    k帖从来简单明了,就事论事,除了善意的请教,难道又看出啥居心叵测了?

    其实隔壁网才是人家主场。
    看了个大概。

    别用一腔热血的善意难为道婶,
    师弟不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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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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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36
    发表于 2016-11-12 07:42: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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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37
    发表于 2016-11-12 07:4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1_846:}{:1_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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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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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38
    发表于 2016-11-12 07:42: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热门话题啊

    热门话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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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发表于 2016-11-12 09:01: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严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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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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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40
    发表于 2016-11-12 09:0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第三条 最后一句“到底是患者家属揍了副院长,还是副院长揍了家属,还是双方互殴了??”请楼主调查清楚再发帖!

    第三条 最后一句“到底是患者家属揍了副院长,还是副院长揍了家属,还是双方互殴了??”请楼主调查清楚再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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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发表于 2016-11-12 09:19: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01172&ptid=197840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其实“闹”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过程,在中国,类似的事情很多,如果不“闹”,有官方重视吗?有主动给老百 ...

            在下不支持各种违法行为,有理也闹,无理也闹 ,在医闹未入刑前,还有专业的医闹队伍,这些扰乱公共秩序,靠逼迫来强迫他人就范“和谐”的事件在法制的社会里不是一种笑柄吗?还竟然有正义之师的声讨队伍,如果不是弱势群体,同拦路要挟的有多少区别?还是那句老话,支持依法处理这件事,不支持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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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7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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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42
    发表于 2016-11-12 09:29: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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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4-8-20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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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发表于 2016-11-12 09:29: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501287&ptid=197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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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壹蓑烟雨说的对,先抛开这个事件不谈。老百姓为什么喜欢“闹”?因为闹大了就对自己有利,知道的领导级 ...

            一帮正义之师支持违法事件竟然振振有词,都不感到汗颜!本来还觉得这家有点可怜,但现在看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并非完全没有道理。你说的那现象除了说明中国的权大于法,越大的领导越关注自己的乌沙外,还能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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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发表于 2016-11-12 09:35:3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希望体制更加完善,老百姓都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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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发表于 2016-11-12 09:43:09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好的体制就是不让“老实人”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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