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沭东新区 于 2016-10-1 20:52 编辑
质问新沂教育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合理性? 2009年开始,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后来高中阶段等也都实施了绩效工资)。这个,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2012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中曾经不无自豪地说过在自己的总理任期内的一大大政绩就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实施了绩效工资!”。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效果如何,各位可以上网搜索,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下面,比较仅临近的新沂市、邳州市教育系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智慧的人都可已看出端倪: 历史唯物史观:历史需要尊重,不尊重历史就不是人! 一、 新沂市的情况: 看看我们大新沂市教育系统从2009年开始进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按每个人头的绩效工资总额的百分比来扣除(比如说绩效工资总额的30%),然后所有的人进行取平均数,按平均数字的数额进行按人数划拨到各个学校!(2014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是9360元)。各个学校的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就如“唐僧肉”——任各“色”的“人”宰割:班主任费用、领导管理津贴等等全从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割取!一句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造就了数以百计的腐败事件!学校的大小领导们夜里做梦也在“笑”,盆满钵满的钞票,确实也令教育系统的好多腐败分子“笑口颜开”过! 以2014年新沂教育系统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例:工资高的甲教师每人一年被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12000元左右,刚入职的乙青年教师每人每年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也就6000元左右!巨大的差异,导致工资高的教师的绩效工资被无情的削除,拿去给那些低工资的人和大小领导们。 新沂教育系统的绩效工资是:先总数平均,再按人头划拨!2014年每个人头获得9360元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上面的甲老师为例:12000-9360=2640元,首先被无情的“强掠”了;乙老师首先无缘无故的获得9360-6000元=3360元!天理何在? 谁没有年轻过,谁年轻时候不是任劳任怨、多干少获?老教师与年轻教师的工资就是有差别的!这是国家法定的,不是新沂教育局的恩赐与怜悯所给予!尊重历史——只要你是人,就得这么做!不需要差别,为什么不是所有的老师每个月都拿着完全相同数额的工资,还区分干嘛?你看老教师的绩效工资高了,你心里不舒服了?想“制制”那些高工资的老师?制造教育系统的乱象“窝里斗”——内讧。你们当时教育局的当权者酝酿绩效工资方案的初衷就是有问题的!心里变态——这是被智慧的、具有良知的人无情的揭露出来了! 二、 邳州市的情况: 下面来说说邻近的邳州市教育系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方案——每个人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个人户头的扣除金额全额分别划拨到所在学校,然后,大家各自按人头平均拿出数额相同的金额来提供给班主任的班主任费用等,剩下的个人账户余额全额发给个人;学校领导的管理费用来自学校的公共办公经费(不是象新沂,领导的管理费用从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取!办公经费挪作请客送礼等它用!) 例如:比如2014年邳州市某一学校班主任费16000元,教学奖金8000元,该学校的教职工总数40人,那就是每人(含班主任)都拿出(16000+8000)元/40=600元,各个人剩余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都归个人。丁、丙两位老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如下——丁老师该年度被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12000元,12000-600=11400元,丁老师得到的奖励性性绩效工资就是11400元;丙老师该年度被扣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6000元,6000-600=5400元,丙老师得到的奖励性性绩效工资就是5400元】;另外:做班主任老师再领取应该得到相应的班主任费用,其它的8000元教学奖金再按照考评结果进行分配! 新沂教育系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错误分配方案必须得到及时纠正!这是所有新沂正直与善良的教育人的必然抉择!有错误就必须改正!但是,改正错误就好象拿自己的手掌扇自己的小脸,痛苦着呢!看上去既丢所谓的“面子”,心里又不爽!其实,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普照新沂市1616平方公里广袤的大地上的所有新沂教育人的心田比什么都重要!可以唤起智慧的新沂教育人努力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出更好更多的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与学科素养的未来新沂人! 善良与修德的新沂人民的未来一定不是梦! 勤劳与智慧的新沂人民的发展前途一定是光明与灿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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