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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飘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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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华地产和辰华物业联手坑害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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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6-7-31 22:26: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赶走黑心物业

赶走黑心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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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6-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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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2
    发表于 2016-8-1 06:30:5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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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6-12-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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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33
    发表于 2016-8-16 15:05: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最近,一则“全国首例小区车位所有权案物业公司败诉”的住宅小区的旧闻,在许多小区业主群里疯转。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关于

    最近,一则“全国首例小区车位所有权案物业公司败诉”的住宅小区的旧闻,在许多小区业主群里疯转。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关于小区地下停车库收费的纠纷

    昆明市的 N 多个小区

    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那么地下停车场到底能不能收费?

    近日法院做出了判决!

    小区车位的所有权

    到底属于物业公司or全体业主?

    请往下看!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业主群疯传小区车位所有权案

    该条消息显示,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库,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37个,其余的被物管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库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业主委员会无奈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庭审中,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根本无权出售。

    开发商则强调,自己在出售房屋时,根本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列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的头上,而车库又是开发商投资近300万元建成的,当然拥有车库的“产权”,因此出售车库并没有错。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最终

    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

    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应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地下车库。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介绍说,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而实际上,每个建筑物都有空间专有权、公用设施共有权以及业主管理小区事务的成员权。南京“车库之争”的判例,对催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出台,有着积极作用。

    展望

    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车库之争”以业主委员会一审胜诉告终的消息在南京传开以后,很多小区的业主们都喜形于色。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此案业主委员会终审胜诉,从理论上说,南京的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据了解

    目前,南京拥有面积为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200多个,假设每个小区有60个车库,均已出售,而每个车库的平均售价是10万元,且情形类似此案“车库之争”,开发商在这一块至少要退出12个亿左右。这可能还是个保守的估计,如果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都算进去,数额更为巨大。

    看完我惊呆了!

    小伙伴们!稳住!还有另外一条消息告诉大家!

    城市发展越来越快,

    很多人都住进了高楼林立的封闭小区,

    每天回家的时候,

    你注意过你家门口的电梯吗?



    它可能是这样的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这样的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或者这样的

    小区车位不用买开发商无权卖?法院首判业主免费用!

    不管是啥样的,

    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那就是总有广告出现在电梯间!

    而且

    好像里面的广告总是在变化,

    每个月都有新的广告进入!

    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场景

    你有没有想过以下这些问题?

    比如……

    物业靠这些广告赚了多少钱?

    物业用公共区域打广告

    经过你的同意了吗?

    广告收入所得如何利用

    告知全体业主了吗?

    如果你心中曾经有这样的疑惑

    但是却被物业三言两语挡回来了

    或者却不知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现在,

    有人给你撑腰了!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例,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法官明确说:

    ▼ ▼ ▼

    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

    应该归!你!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判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2004年经过**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这到底是为啥呢?为啥咱就没想到呢?

    解读

    不经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韩鹏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法院为什么要重点宣传这个案例?

    因为,很多人都吃亏了!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现在法院已经明确了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

    别戳屏幕了,

    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如果他们不作为,

    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

    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

    如果他们推脱你,

    那就多联合一些业主直接告他!

    法官,会给你撑腰的!

    小伙伴们!这个消息,一定得通知家里人以及亲朋好友!挽回我们的损失!同意的小伙伴可以点个zan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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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发表于 2016-8-16 16:25:2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他们这样想上头条我个人觉得是不是一期的房子出售的差不多了,二期光圈地还没建设,无故各种法律和民生讨伐,愣是依旧这么霸道,估计房子卖的差不多了,无所谓了,

    他们这样想上头条我个人觉得是不是一期的房子出售的差不多了,二期光圈地还没建设,无故各种法律和民生讨伐,愣是依旧这么霸道,估计房子卖的差不多了,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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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发表于 2016-8-16 21:35:5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quote][color=#999999]正义战士 发表于 2016-8-16 16:25[/color] [color=#999999]他们这样想上头条我

    正义战士 发表于 2016-8-16 16:25
    他们这样想上头条我个人觉得是不是一期的房子出售的差不多了,二期光圈地还没建设,无故各种法律和民生讨伐 ...

    就是这样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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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8-4-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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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36
    发表于 2016-8-17 07:33:5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早上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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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发表于 2016-8-17 08:01: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容嬷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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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8-17 08:17:30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你深入其中吗?骂你也没意思,开发商到处宣传一期七八百户,就二三百个车位,快点赶紧买,晚了买不到,基本上家家都有车,为什么买了不到十分之一,不买不租还不让进,价格

    你深入其中吗?骂你也没意思,开发商到处宣传一期七八百户,就二三百个车位,快点赶紧买,晚了买不到,基本上家家都有车,为什么买了不到十分之一,不买不租还不让进,价格起码符合本地跟别的小区差不多,这么多车往哪放,入住率太低这是主因,该死的开发商、物业!以后谁还去买,还没有本地开发商厚道,买了的也就这几百户,扯皮也没用,总之开发商物业不厚道,该死,从此刻起再有帮之说话者死他全家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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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发表于 2016-8-17 08:17:3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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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发表于 2016-8-17 08:17:4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你深入其中吗?骂你也没意思,开发商到处宣传一期七八百户,就二三百个车位,快点赶紧买,晚了买不到,基本上家家都有车,为什么买了不到十分之一,不买不租还不让进,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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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发表于 2016-8-17 11:21: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坑你没有商量

    坑你没有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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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发表于 2016-8-18 10:53:5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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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发表于 2016-8-18 15:16:1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晨华目前就是新沂宝强,天天上头条。

    晨华目前就是新沂宝强,天天上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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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发表于 2016-8-18 21:15:3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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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发表于 2016-8-18 21:22: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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