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姆 于 2016-7-18 15:25 编辑
对于这样的营业时间牌我想邮政领导都不陌生,在这里我想问问局领导,中午12点到13.30中间这一个半小时哪去了?这个时间是干吗的?这个本来应该是休息时间的,我们怎么从来也没享受过?徐州区各地都执行中午休息制度,为什么新沂邮政局就不执行? 劳动法对于职工的每周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我想领导比谁都清楚,我们一线营业员每周工作多少小时你们知道吗?我们每天7.30之前都要赶到网点,因为要开晨会,晚上6点之前是不能下班的,因为要开夕会,每周一天的休息还是非常勉强的,每年的一四季度居然还规定不给职工休息。将心比心,这种丧良心的事你们都能干出来,假如营业员是你的儿女你们也能坐视不理不问吗?再问一句,每到星期六星期天你们这些领导都在哪里?你们有几个不是在家团圆享天伦之乐的? 劳动法规定; 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目前除了法定假日你们支付加班费,其他时间的加班职工的加班费哪去了?按照目前的实际工作时间职工每天都要加班两个半小时以上,每周都得加班12个小时以上,再加上休息日的加班,一线员工每人每周都要加班22小时以上,请问邮局领导,全局一线员工有多少?你们扣下来的这笔加班费有多少?钱哪去了?更加丧良心的是职工个人填报每周工时的时候还规定不能超过40小时,多出来的工时作废了?白干了? 劳动法是每个企业都应该自觉遵守的法则,国有企业更应该率先垂范,不能因为社会的就业压力大而趁机肆无忌惮的盘剥员工,邮政企业这样公然藐视和对抗法律法规监管何在?问题究竟出在哪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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