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认证对象及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由我市机关事业保险处、社会劳动保险处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2016年内新增加的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不列入此次资格认证范围。 二、资格认证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在市区或乡镇居住的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到所在社区或镇劳动保障所进行资格认证。 三、资格认证方式 1、居住在我市的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离退休(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本人持《认证卡》、第二代身份证(如没有第二代身份证需持户口簿)、离退休证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所在社区进行资格认证。对孤、残、瘫痪及80岁以上高龄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现场认证的,可以委托亲朋或单位有关人员帮助申请,通过上门或其他形式认证。 2、异地居住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采用《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进行认证,离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进行认证,加盖公章,并寄回退管科(新沂市青年路26号,邮编221400)。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庄汉斌 高 超 联系电话:0516-88876610 0516-8893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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