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推出国庆期间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 今年“十一”国庆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10月1日0时—10月7日24时)将继续实行7座以下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中短途自驾出行、返乡探亲访友出行、旅游包车出行等活动将会增多,部分路段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拥堵。为方便广大群众准确了解我市道路交通状况,新沂交警大队对“十一”长假旅游高峰期辖区交通流量进行科学预测,并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再次进行了摸排,现予以公布
一、国庆假期道路交通流预判公布
根据预测,今年国亲节期间,我省高速公路路网日均流量将达228万辆,较去年国庆节的日均流量(197万辆)增长16%,最高峰值流量出现在10月1日,可能突破260万辆,较去年国庆节峰值(224万辆)增长16%,再创历史新高。 1. 提示高速公路高峰时段和易堵路段,合理选择出行路线。今年国庆假期,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会大幅增加,车辆集中出行。 交警提示:今年国庆假期,北京、上海、南京等主要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及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大广高速、京沪高速、济青高速等主干高速公路或景区高速公路车流量会大幅增加。 2.农村地区出行量增大。假日农村地区回家探亲、出门访友增多,出行量增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造成安全风险加大。 3.部分路段可能产生拥堵。全省范围内各收费站出入口、城市出入城道路、汽车站周边道路、公路穿越城区集市路段、中小乡镇街道,因人流车流过大可能出现交通拥堵。 4.全市这些地方容易堵车,出行请绕开以下路段:249省道全线(特别是唐店镇路段及马陵山景区路段)、505省道(原古镇大道)古镇景区路段、古镇景区劳武路、运河堰路段。 Tips:届时,蜀黍将在窑湾古镇景区外围古镇大道与劳武路交叉口、劳武路与运河堰交叉口、窑草路与运河堰交叉口重点实行交通管制,控制车辆进入,请大家理解、配合!
新沂交警温馨提示
1、提前做好车况检查。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部位,消除安全隐患。 2、提前规划行车线路。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形式,提前了解路途天气变化、交通管制、行车线路、高速互通、高速出入口情况,借助地图规划好行车线路和备用线路。切忌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倒车看路。 3、杜绝危险驾驶行为。要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长时间驾驶,切忌疲劳驾驶;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保持安全车速,切忌超速行驶;夜间行车减速慢行,尽量不要深夜行车赶路;文明礼让行车,切忌强行超车会车。 4、警惕恶劣天气。国庆节期间雾霾、暴雨等天气多发。雾天行车应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降低速度拉大车距,尽可能暂时驶离高速公路。恶劣天气要尽量慢行,与前车保持足够间距,选择前车或重车车辙通过,不宜在临水、临崖、急弯路段的路边缘行驶,切忌盲目冒险行驶。 5、安全乘坐车辆。人们出行需求大大增加,交通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乘坐超员车辆,不要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载货车辆,不要乘坐拼装、报废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不要乘座无接驳资质的夜班通宵客车(只有张贴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才能夜间凌晨2时至5时运营,否则可以向交警部门举报,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一定要到正规客运场站乘坐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切勿在客运场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切忌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乘车。 6、电子地图导航非常方便,可以实现实时路况提示功能。建议优先选择电子地图规划出行线路;当交通遇阻时,通过电子地图导航可以比较便捷地实现绕行通过。 7、及时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您在出行过程中碰到超员、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新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警电话: 0516—88924124。
交通安全提示 国庆期间,驾驶人要牢固树立“酒后不开车”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一同就餐的亲朋好友也应主动劝阻司机 “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度过一个和谐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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