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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高速,这些规定你都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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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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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2-12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新交规要求,新手司机在实*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有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新的实*期管理规定如何实行?
    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期的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期管理规定。

    实*期管理有哪些新的规定?
    一是将增驾和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期管理。
    二是在实*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须由持有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三是驾驶证在实*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车型的驾驶资格。
    四是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实*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五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
    实*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实*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标志

    新交规对新手上高速的处罚
    新手单独上高速罚款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期。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不粘贴“实*标志”将处罚200元
    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实*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标志。交警提醒,实*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粘贴、悬挂标志无法被正常识别;粘贴、悬挂标志不符合要求如“新手上路”、自行打印的标志等情形,都将被视为未粘贴,处200元罚款。

    实*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此外,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12分的,实*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期内再次记6分但未达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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