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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有关反映城市管理贴子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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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7-22 22:3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城建大队的回复首先大家都是欢迎的,但是回复需要正面、客观、公正。不能避重就轻,也不能逃避责任。以下是我对于城建大队回复的看法: 一、你们回复的标题是青年路人员

城建大队的回复首先大家都是欢迎的,但是回复需要正面、客观、公正。不能避重就轻,也不能逃避责任。以下是我对于城建大队回复的看法:
一、你们回复的标题是青年路人员纠纷,首先是你们对城管队员殴打群众的一个回避,什么是纠纷,你们执法单位应该比我们平头老百姓清楚,穿着制服几个人打带小孩的老公俩,这就是你们所说的纠纷;
二、起纷争的时候是谁先辱骂的?你们经过调查了吗?你们调查的是哪些人,派出所调查的东西你们都看了吗?你的意思是你们的素质高不会先骂人吗?你们的素质高低现场的群众知道,调查之后再说话,别为了偏袒某些人,掩盖某些责任而只是听你们那几个人的一面之词;
三、通过视频慢镜头回放,到底哪个胖城管是去理论的还是去打人的,跑那么远去对着手就是一巴掌对肩胛骨一拳这叫做理论?老两口抱着孩子去殴打四个城管?最后老两口趴在地上孩子吓得哇哇大哭?你们仅仅是没有遵守什么纪律吗?你们是缺少人性、缺少对人的称号的尊重。
四、在殴打人的时候你们的执法记录仪哪里去了,把人打完了几个参与的城管跑了才拿出记录仪来拍摄,被打的人骂两句就是你们所说的证据,你们也叫迅速处理?标准的颠倒黑白!
五、你们说公安机关在处理,你们发表这个回复这些结论通过公安机关了吗?你们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吗?你们敢负法律责任吗?
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你的父母被打了你会怎么办,特别是在公安机关里你们那几个城管还在那里诽谤说是老两口殴打他们的,你们能受得了吗?另外你说你们那个工作人员轻微伤,那被你们城管打的人伤的怎么样你们知道吗?现在还在医院里,你们怎么说。你们是执法者金贵受伤是伤,别人受伤就是应该?
七、你们说此事经过公安机关,我们也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最后,我想说一句,事情到这一步我们也没有奢望你们的道歉了,我们现在只是期盼着正义,期盼着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请城管局,城建大队给予正面的全面的、客观公正的回复,我们欢迎对事情的正面回答,但是我们绝不接受这种推诿责任,不尊重事实的所谓官方回复。
谢谢所有围观的人,另外你们城管的水军不少,但是我们不会像你们一样那么下作,我们用事实说话。也希望所有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为我们说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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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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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8-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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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17
    发表于 2014-7-22 22:4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辛勤付出会得到市民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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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8-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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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18
    发表于 2014-7-22 22:44: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辛勤付出会得到市民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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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14-7-22 22:55:09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请问晚上体育场南门门前卖小吃的是不在清理范围内吗?或是不算马路市场?请城管给个解释

    请问晚上体育场南门门前卖小吃的是不在清理范围内吗?或是不算马路市场?请城管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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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15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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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20
    发表于 2014-7-23 00:0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城管局:首先支持城管工作!你局的官方对近来发生的几件事回复,还没有说实话,而且还在胡说,作为一个党委局,一而再,再二三在网上胡乱回复,其目的是什么?作为一个局党

    城管局:首先支持城管工作!你局的官方对近来发生的几件事回复,还没有说实话,而且还在胡说,作为一个党委局,一而再,再二三在网上胡乱回复,其目的是什么?作为一个局党委要实事求是说实话,对就对,不对就不对,为什么要在网上乱说?第一,关于青年路城管打人事件,你局7月16日回复说是“我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在青年路行走过程中,被一名认为妨碍其通行的白色途观车主辱骂,随后上前进行理论,在途观车主及其家人打该名工作人员期间,该工作人员没有遵守好“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工作纪律,与途观车主发生争执和肢体接触(视频所示情况)。”而这次7月22号回复说是:“关于青年路“执法打人”事件的说明”这样说是不是胡说八道?怎么还执法打人?第一次回复是:一名工作人员在青年路行走,你城管局能说的通吗?回复说:“事情起因已有视频公布,尽管是由于对方骂人后引起的争吵和肢体冲突,并且当事人儿子后来又将另一名并未参与此事的城管工作人员打的脸部缝合七针。”这段话是城管局的领导在颠倒是非,混淆黑白:事情起因视频里都有,公安机关也到现场调查过,到底因为什么?你们比谁都知道!你们后来拍的视频是不是打人后拍的?把现场群众拍的视频对比一下就知道了,现在科技这样发达,是能对出来的,你想狡辩是不可能的!还说什么“并且当事人儿子后来又将另一名并未参与此事的城管工作人员打的脸部缝合七针。”有打人这事,但不是城管局这样说的。城管局第一次回复说是:“被途观车主联系来的亲属在警务办公室内用手机砸伤.........”这次又说是当事人的儿子,是的,事实是当事人的儿子。那城管局为什么第一次说是车主联系来的亲属呢?你不是胡说八道是什么?还有:“说将另一名并未参与此事的城管工作人员打的脸部缝合七针。”你城管局说不护短,这就是护短!被打的这个人在现场一起参于打人的,可以看视频,而且打过就跑,穿着便衣,要不要把照片发到网上给大家看?这个人就在青年路的执法亭,你城管局为什么说没有参与?还说什么:“此事虽然是由对方引起的争执,但执法人员也确有错误”这话说的对吗?但执法人员也确有错误,这话说的通吗?就是错误!穿着城管制服在大街上对两个老年人大打出手,还说什么确有错误?是个人就不会这样说的!!!!
    在执法过程中,只要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一律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话是你城管局说的吗?王大局长,你也好意思说,这句话是不是有人和你谈事时说的,你就当成是你局里制定的了?你局有这条吗?还说什么“此事虽然是由对方引起的争执,但执法人员也确有错误,城管局并没有袒护打人的执法人员。”这话对吗?“由对方引起的争执”?无缘无故就引起争执了?又不是小商小贩,又不是摆摊设点的,怎么能和你城管发生争执?两个走大路的老年人躲还躲不了,还和城管争执?这不是胡说是什么?
    至于怎么处理这件事,那是你们局里自己的事,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城管局在青年路打人的事上,所有回复都是不负责任!

    总之,城管局的回复不论对与不对,为什么两次回复两个样?是不在颠倒是非?大家可以好好看看城管局的两个回复,也要好好看看现场的视频!!!坚决支持城管大部分人员能够文明执法!决不能叫几个人给城管队伍抹黑!特别是个别局领导,出了事情,要自身多找原因,不要胡说八道,要实事求是,不要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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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发表于 2014-7-23 00:08:2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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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发表于 2014-7-23 00:09: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青年路打人事件,请城管局领导说清楚: 第一、路人(被打的人)在骂人。没有前因何来后果?录视频的人如果没有在发生互相对骂、不形成矛盾的

    青年路打人事件,请城管局领导说清楚:           

    第一、路人(被打的人)在骂人。没有前因何来后果?录视频的人如果没有在发生互相对骂、不形成矛盾的情况下是不会录像的,那么你城管局凭什么说是被打的人先骂人的?你们在现场?还是你们是当时调查的公安人员?
    第二、在打人视频中很清楚,胖城管走那么远去打那个妇女的胳膊并且碰到孩子的脸,那不是在打人?是肢体冲突?而后者穿蓝衣服的老人为护着自己的老婆孩子还手就是打人而不是肢体冲突?四个城管从十几米远的地方过去,不是去打架难道是去执行城管局所谓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制度?三个穿制服和一个穿便服的四个人发生冲突的前后都在一起,在一起骂,在一起打,拍摄者特别将你们所谓的未参与此事的哪个穿便服人重点拍摄是什么原因?因为他自始至终是主要参与人员之一,且事后手拿摄像机,并在公安机关作伪证。上面两点说明整个事情是由你们几个城管挑起,打骂两个老人的的事件,他们四个城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不是你们说的责任在两位老人。
    第三,城管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可厚非。但是你们在这次打人事件上哪里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你们打得是路人,伤害的是无辜的人,你们那是欺压百姓、作威作福。你们在这件事情上弄虚作假,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城管大队、城管局分别的三次回复中,内容不一,不能真实的反应事情的经过,推卸责任。你们在这件事上想洗清自己,可是越抹越黑,俗话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你们是清是浊,自在老百姓心中。另外需要大家认清一件事就是视频摄制者之所以将视频起名为新沂城管青年路打人,是因为路人对此事有全面、系统的了解这个事情的发生过程,替受害者鸣不平。为什么视屏的最后拍摄者说“城管真牛B?”
    第四、现在城建口正在进行群众路线整改过关阶段。城管局出现这些事情都是该局主要领导王局长没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树立文明执法错误观点和引导造成的。在抹黑新沂执法队伍,损害新沂的执法环境。恳请市委市**领导严肃处理,整顿城管局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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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23 06:23: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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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发表于 2014-7-23 06:36: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在执法过程中,只要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一律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 句话 说的 太好了,如果能 做到更完美。

    在执法过程中,只要生命没有受到威胁,一律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 句话 说的  太好了,如果能 做到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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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7-23 07:29: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还算客观,当事双方不要再纠缠下去,沟通协调一下吧。城管不容易,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我们市民也要换位思考,支持城管的工作

    回复还算客观,当事双方不要再纠缠下去,沟通协调一下吧。城管不容易,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我们市民也要换位思考,支持城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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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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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26
    发表于 2014-7-23 07:31: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和为贵。当事人可以提出合理要求,看能否得到满意答复。

    和为贵。当事人可以提出合理要求,看能否得到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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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9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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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7
    发表于 2014-7-23 07:35: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河东区

    “为民服务、和谐城管”。但愿这八个字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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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发表于 2014-7-23 07:45: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城管局回复的有情、有据、有节,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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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7-17 20:56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9
    发表于 2014-7-23 07:47: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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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14:33
  • 签到天数: 420 天

    [LV.9]以坛为家II

    30
    发表于 2014-7-23 07:50: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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