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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品当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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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的死,新沂市人民医院是否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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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8-6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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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91
    发表于 2011-5-26 14:47: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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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早该转院了,想想去年我的孩子在人民医院出生才三天,在监护室住了两天愣是没查出病因,最后孩子快不行了才有医生不冷不热的让转院,最可气的是转院前还让做了各种检查,缺德的新沂人民医院!到徐州立即就检查出什么毛病了。新沂人民医院的医生就是一群吃人饭不拉人屎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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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发表于 2011-5-26 14:5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都是草包,小病说大病,没有医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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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发表于 2011-5-26 14:5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不喜欢医院,但我也反对把责任推到医院身上,大家都要理性,不要说新沂人民医院,就是中国最好的医院也会经常死人,病是多种多样的,医院并不能包治一切,行医难。医疗过程也是不断发展新疾病、不断完善新治疗方案的过程,大家不应当忘记,几年前出现的SARS病毒,医生、护士都有跟着死亡的。谁也不想轻易死亡,相信大多数医生对病人的疹治是认真的,但病因的分析永远是难点,分析不准就无法对症治疗。
        对楼主的不幸,我深感同情,但希望更多的人应当理性看待这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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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5-26 15:15: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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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4-13 14:46
  • 签到天数: 134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5
    发表于 2011-5-26 15:2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亡者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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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发表于 2011-5-26 15:29: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7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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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
    发表于 2011-5-26 15:3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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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发表于 2011-5-26 15:42: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哎  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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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发表于 2011-5-26 15:46: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关于一品当潮网友网帖的答复

    事情经过:
    该病人4月初因皮肤病在我院皮肤科就诊(门诊病历有记录),5月初因胃不好到我院内科就诊,内科医生给他开了胃镜检查,检查中也提取了活体组织进行病理检查,报告单均显示病人为胃炎,没有其他特殊病变,内科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和病人的具体病情,按照门急诊病人处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病人三天门诊输液治疗并嘱咐发生病情变化注意随诊的处理,这是符合诊疗原则的。第三天夜里病人病情突然恶化,直到早晨送入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上午病人亲属到法制科投诉认为:医院药品有问题和医院没有诊断清楚,延误病人病情导致病人死亡,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给予说法。法制科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调阅了病人的门诊病历、处方、胃镜检查报告和病理检查报告,并找当事医生进行调查了解病人的诊疗情况,并组织专家进行讨论分析,认为该病人在我院就诊期间诊断用药清楚,我院医生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没有违反诊疗原则。病人亲属不认可我院的结论,我们建议病人亲属走法律途径解决分歧:如果对我院诊疗和用药有疑问,可以申请进行医学鉴定;如果要确定病人的死因,要进行司法鉴定,由法医确诊,我们医院将积极配合。后来病人亲属同意进行医学和司法鉴定,我们向病人亲属介绍了鉴定的途径即到市卫生局医政科提出书面申请,由卫生局委托徐州市医学鉴定委员会和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需要说明是纠纷发生后,院领导非常重视,按照规定,作为医疗卫生单位,医院有责任向卫生主管局汇报纠纷事件,因此请网友不要妄猜是院长给卫生局局长打招呼,况且市卫生局并没有鉴定的资质。后来不知什么原因,病人亲属放弃了鉴定。这是整个事件的过程,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516—88931733

    新沂市人民医院
    20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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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5-1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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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00
    发表于 2011-5-26 16:04: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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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发表于 2011-5-26 16:1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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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楼主说的很清楚:“听说做医疗鉴定,要把哥哥的器官带走,不忍心再折磨哥哥!”而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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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发表于 2011-5-26 16:17: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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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楼主说的很清楚:“听说做医疗鉴定,要把哥哥的器官带走,不忍心再折磨哥哥!”而放弃了医疗鉴定,好多东西不想再写那么详细,就你能写的详细,写的详细 有用吗?你能给解决还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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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发表于 2011-5-26 16:33: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新沂百姓太需要良医了   庸医请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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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发表于 2011-5-26 16:34: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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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写不详细你能给解决怎么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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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发表于 2011-5-26 16:46: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从医院的回复    病人家属的介绍   都看不出病人   因何病而死   荒唐啊  荒唐 !   糊涂啊  糊涂!

    本官建议:   楼主一定弄清你哥哥的死因   告慰你哥哥的在天之灵  死而瞑目!
                     医院本应给病人一个正确的说法  却不能   失职啊   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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