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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品当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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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如果我曾受贿一分钱,我强烈要求法庭判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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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6 12:33
  • 签到天数: 20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12: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反腐败的大旗,滥用职权,挟嫌报复,陷害忠良,炮制冤假错案,当法律尚未将他们绳之以法的时候,这帮暴徒个个昂着头,浑然不知自己脸上有血污
    这样的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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