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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如果我曾受贿一分钱,我强烈要求法庭判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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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4-10 09: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文章我没看,但是要说点题外话,就算最后,假如查处曾经说过这话的官员,那也不见得去判死刑,我们是法制社会,不是他想要死刑就给死刑的,如果大家想怎样就怎样,那法律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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