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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又见官权横行】男子未经招考就进财政局上班 因“我爸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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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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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2-7 19:5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都须通过统一考试才能被录用。玉林市福绵管理区财政局国库股在编工作人员陈某鹏,未经统一考试,从2006年开始就在局里上班,而他父亲陈某春就是该局领导。陈某春在接受采访时则称这是有人在恶意中伤,自己儿子虽然在局里上班,但不是公务员,也没有任何编制。然而,11月23日和24日,记者在福绵管理区编委办现在的在编人员花名册里看到,陈某鹏名列其中,级别是“科员”。

      局长兼党组书记之子,未经招考就来上班

      近日,好几名读者向本报反映,陈某鹏未经统一招考,从2006年6月进入该局,“有国家编制,享受公务员工资待遇,是名副其实的铁饭碗”。

      “有个当局长的老爸真好。”他们说,陈某鹏进入财政局时,他的父亲陈某春就是该局的局长兼党组书记,现任局党组书记。

      据介绍,广西及玉林招录国家公务员于2003年就已经实行公开招考,取消了不经招考而直接录用的做法。自治区**和人事厅机构编制办公室也分别于2005年9月、2006年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招聘同样要向社会公开招考。

      “陈某鹏的事,在我们这里人人皆知。”知情者说,2008年7月23日和11月4日,他们两次以书信方式向玉林市人事局投诉,要求清退陈某鹏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当时,玉林市多个部门曾联合进行过调查。不过,陈某鹏至今还在国库股上班。

      编委办花名册,显示他是在编“科员”

      11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福绵管理区编委办查阅了在编人员花名册,上面确实有陈某鹏的姓名,他的“职务级别”一栏写着“科员”,名册上盖有“福绵管理区财政局”的公章。编委办有关负责人称,这个在编名单是福绵管理区财政局报过来的。

      记者查阅《国家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与级别”得知,公务员职位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对此,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一名负责人25日下午对记者说,根据《国家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科员”确实属于公务员职位中的一种。不过,有些事业单位也有科员,这种科员是参照公务员来管理和发放工资,招聘和录用等也跟公务员程序一样,要严格遵循《国家公务员法》,须经自治区统一考试。
          而记者24日在福绵管理区财政局采访时,该局现任局长称,陈某鹏现在确实还在国库股上班,但他是没有编制的。记者告诉他,自己刚刚在编委办查询得知,陈某鹏属于在编人员。该局局长随即说:“我2006年10月才来当局长,陈某鹏在我之前就进局里上班了,至于是否合乎程序,有无编制,我都不是很清楚,这个要问以前的局长、现在的党组书记陈某春。”

      当局领导的父亲称,有人恶意中伤

      “我儿子进局里上班,一切都是按照程序来的,我知道有人在恶意中伤我。”陈某春激动地对记者说。

      陈某春说,他儿子在2003年6月毕业于广西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同年下半年,玉林市财政局组织了一次事业单位招聘统考,计划录用10人,有30人报名参考,儿子考了第十七八名,获得了面试资格。2004年2月,时任财政局长的他经过了当时福绵管理区主要领导的口头同意,又经过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安置领导小组的同意,录用他儿子进入局里上班,有行政编制,成了科员,“当时,有人考了二十三四名都得了,你说我儿子考了十七八名应该得不得?而且,那时候大专生还可以进行分配”。
          “说我儿子是公务员、领公务员工资的人,是造谣的,恶意中伤我的,我知道是谁,这几个人现在就在我们局里面。”陈某春说,他儿子虽在国库股负责给人发工资,但不是公务员,没有任何编制,也没得享受参照公务员工资的待遇,每月才领1000元多一点,“编委办登记我儿子的相关情况都是以前的”。今年2月,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称要给他儿子进行预登记公务员,结果,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又去告状,从而导致他儿子至今都还没有得到登记。
          记者向陈某春出示了从有关部门得到的一份材料,即2008年玉林市人事局回复群众来信的复印件,内容是经调查核实,陈某春之子未经自治区统一考试,要求财政局另外妥善安排他儿子的工作问题。陈某春说:“2008年,玉林市人事局联合市纪委、市组织部和市编委办等多个部门,确实来我们局里进行过调查。后来,调查结果没有公开,事情不了了之。这份回复,肯定是假的。”

      玉林市人保局确认,当事人未经招考

      24日下午,记者来到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秘书科一名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该负责人说,《国家公务员法》从2006年开始正式实行,根据有关规定,2000年9月30日前进入机关的予以登记公务员,2000年10月1日至2005年4月26日进入机关的,可以给一次补考的机会,补考过关后也可以进行公务员登记。2006年11月,他们对福绵管理区财政局进行公务员审核登记时,发现陈某鹏不是公务员,也不符合补考的条件,所以就没给他补考机会,也没对他进行公务员登记。
          2008年11月6日,该局接到群众来信投诉后进行了答复:对来信反映陈某鹏的工作问题,我局已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提出了处理意见。经调查核实,陈某鹏属于未经自治区统一考试进入机关的人员,且不符合未经自治区统一考试进入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条件。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陈某鹏属于不予公务员登记的人员,其工作问题应由福绵管理区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安排。
            “陈某鹏现在还在国库股上班,这是福绵管理区财政局那边的责任。”他说,如何妥善安排不予公务员登记的人员,目前,自治区尚未出台一个具体的文件和规定。不过,陈某鹏属于不予公务员登记的人员,那么他就不是公务员,而国库股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一个不是公务员身份的人,在一个公务员岗位上上班,显然是不合适的,不应把他安排在这个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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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0-12-7 20:11: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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