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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超越道路中心线行驶发生事故 受害方获赔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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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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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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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4 16:19: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了一起因司机陈某驾驶机动车超越中心线违章行驶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车主韩某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受害人董某等四人各种损失共计4万元。
        2006年10月24日,被告司机陈某驾驶被告车主韩某的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濮阳县濮渠公路海通乡前康庄村南400米处时因超越中心线与由南向北原告董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相碰,造成董某的四轮拖拉机损坏,乘车人宋某等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2006年11月8日,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司机陈某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董某等四人无责任。

        濮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司机陈某驾驶被告车主韩某的汽车与原告董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董某的四轮拖拉机及乘车人宋某等三人受伤。经濮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四原告无责任。因双方当事人对此事故认定无异议,本院依法予以采信。由于被告陈某系在执行职务行为时与原告发生的交通事故,故四原告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车主韩某承担,据此,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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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6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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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沙发
    发表于 2010-9-21 14:3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F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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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8-6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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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板凳
    发表于 2010-9-21 14:49: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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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9-21 15:17: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我来凑个热闹吧

    我来凑个热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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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9-7-7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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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地毯
    发表于 2010-10-3 12:07: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0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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