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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 在瓦窑法庭起诉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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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9:1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第一次与法庭接触的感受是“真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被告就是不还,只好找法庭帮忙,作为原告,按道理来讲应该属于受害者,可是走进法庭递交起诉书,处处碰壁:要求我提供一被告的出生年月,并要求提供两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明。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我到瓦窑派出所,派出所让我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我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要求查询时,派出所的人员说只有本人或其家属或者法庭有权来查询,其它人无权查询;听到这里我感觉这事让原告来调查太难了,这对于原告来讲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因为个人是没有权力调查别人的户口信息和结婚信息的,法庭要求提供的这两样是必须的吗?我应该怎么办?哪位好心人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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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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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0-9-6 22:4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欢迎大家就版友所述,进行讨论。

       建议,仅就法律问题探讨,不涉及具体事例。   详情请阅本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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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9-7 10:06: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1、起诉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其中起诉的被告身份应当明确,并在诉状中注明其姓名、年龄、职业、住所等均具体状况;
    2、因一方所欠债务起诉夫妻双方的,则应有证实夫妻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原告确实难以提供的,可以申请法庭调查取证。
    以上仅供参考。如不明确,请联系瓦窑法庭:电话号码88607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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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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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9-7 10:45: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3# 一年又一年


        版友的答复,详实细致。
      赞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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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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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地毯
    发表于 2010-9-7 10:5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补充一下,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就是自己起诉想要达到的目的),负有举证证明的义务,当自己无法举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公权利予以救济(也就是可以申请法院凭借权利,调取有关的证据)。

       关于夫妻,(1994年2月1日后同居者,不能够成为事实夫妻关系)必须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手续,才可以作为夫妻关系。在当今社会,往往有许多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并非法定的夫妻者,因此,法庭要求提供证据,证实夫妻关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楼主对此仍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发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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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0-9-8 14:18: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一年又一年


        谢谢瓦窑法庭工作人员的解释  看来是我对这样的事情了解的太少  需要多多学习  现在起诉书已递交到瓦窑法庭 等侯调解  谢谢各位热心网友的帮助  谢谢瓦窑法庭  谢谢新沂城市论坛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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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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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9-8 15:11: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6# 正义的力量


        欢迎版友经常光顾本版,共同学习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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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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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0-9-8 15:12: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3# 一年又一年


        欢迎版友经常光顾本版,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法规,为广大网民提供咨询和服务。


            谢谢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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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0-9-9 15:2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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