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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那年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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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企鹅第一”滥用版主职权 恶意对不同观点的网民肆意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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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0-8-17 15:25: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你同意什么?你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那年春天 发表于 2010-8-17 15:25


因为他们都是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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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5:2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宋江”


    同意
洛神 发表于 2010-8-17 15:23



    你同意什么?你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在一个网民反映问题的帖子里,作为版主你偏向版主说话的心情可以理解。你看了我的跟帖了吗?请你解释!!!!!!!!!!!!!!!不要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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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0-8-17 15:2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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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0-8-17 15:30: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无聊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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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0-8-17 15:3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没多大事,用不着大题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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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5:32: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相信网络的力量,相信多数人的正义评述。不会在意个别版主、版友叛逆型心态的跟帖。大多数的网民是支持那年春天的。别有用心的人只能被广大网民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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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5:34: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因为他们都是斑竹
当朝一品 发表于 2010-8-17 15:25



    赞同!如果失去网民了,斑竹也没有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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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0-8-17 15:36: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纵观全坛~那年春天是比较理性的一位版友,版主们三思要后行嗷~
企鹅 南极来的未必适应这里的气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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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表于 2010-8-17 15:38: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春天元老,我们支持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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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0-8-17 15:38: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应该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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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5:39: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应该说明理由
巴山之声 发表于 2010-8-17 15:38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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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0-8-17 15:4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楼主何出此言?
投诉版主的帖子发在【办公室】版块,才能让论坛管理层尽快看到。管理层虽然也关注本版, ...
大眼瞪小眼 发表于 2010-8-17 15:02



    支持大眼版主的观点,任何帖子都应该遵守论坛的管理规定,不应因人而异,坏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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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4-20 09: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3
    发表于 2010-8-17 15:41: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1# 那年春天
    那年春天版友:
    作为版主,职责就是努力为版友服务,对于违法的广告的帖子予以删除,作为法治板块,各项规则已经规定得很明确。

              就贵版友的投诉问题,我本不想把事态扩大化,你如果对与我的管理行为有意见或建议,你完全可以在办公室板块投诉,也可以与本版主沟通。
       就因为你认为我们的当今社会“在当今腐败的社会里,法律是很苍白无助的。权大于法,权钱交易现象普遍存在。不是楼主所能逆转的。重庆打黑,边打边黑。主犯一审死刑,二审死缓。中央高层介入,再死刑。后多名法官涉贿被捕充分说明这一点。还有最近的轮奸变通奸等案 ”所以才扣你的分值的。
          你可以有你个人的观点,但你的观点绝不可以违背你的社会底线。既然你愿意在浏览量最大的民意民声板块发此主题贴,扩大此事的影响,本版主也只有在此对于本版主的管理行为作一解释。
       至于8--15沉帖,人所共知,在举国哀悼期间,本版不允许发布与国务院规定不吻合的帖子,且在当日已经告知版友。
          请大家可以向管理层投诉,本版主除了违法的广告的帖子,还删除过那些不违法不违规的帖子??  
       再次感谢大家对法治板块的支持和关心。   感谢大家的监督和批评。

          版主:企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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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15:42: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纵观全坛~那年春天是比较理性的一位版友,版主们三思要后行嗷~
    企鹅 南极来的未必适应这里的气候呢~
    心无旁骛 发表于 2010-8-17 15:36

    谢谢“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版友一直以来对那年春天的关注和褒义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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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22 08:41
  • 签到天数: 7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5
    发表于 2010-8-17 15:44: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回复  那年春天
    那年春天版友:
    作为版主,职责就是努力为版友服务,对于违法的广告的帖子予以删除,作为 ...
    企鹅第一 发表于 2010-8-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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