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楼主: 潇湘书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建议撤销“普通新沂人”的实*版主职务 管理员明察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09:4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一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9-11-6 09: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任何人利用论坛这样一个平台进行某种不良煽动,都是一种极端的错误行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11-10 16: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继续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11-11 09: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
普通新沂人 发表于 2009-11-10 20:19

赞成。
任何版主都不可能不得罪人,重要的是因何得罪人,又是怎样得罪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09-11-11 09: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还有,究竟得罪了哪些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5-14 00:23 , Processed in 0.043402 second(s), 15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