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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yr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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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娟律师你的声明是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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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0-26 21: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本人已经人肉到你部分信息以及照片 (如果你发的帖子是骗人的 与事实不符 我就把你信息和事迹贴出来)
大灰太狼 发表于 2009-10-26 21:00


这位伙计,别再扇风了,你也不知道真相吧,法律才是准绳。不走正当途径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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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10-26 21: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没事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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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10-26 21: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请关注此事的网友稍安勿躁,事实胜过雄辩!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试想他们为何这样做?
huaiweichen 发表于 2009-10-26 21:42


版主说话似乎应该中立,特别是在你也不知真相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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