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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维权的帖子为什么被关闭?相关部门还没有明确答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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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2: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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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2: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原贴内容


三问城管局领导,非请莫入

1,劳动法不适应公务员,城管队员享受公务员待遇了吗?应有的待遇有吗?你敢肯定吗?
2,新沂城管局一线队员(你们所说的参照公务员)不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吗?新沂**包括各个事业单位的人员都享受双休日,节假日。难道他们单位就不重要吗?
3,你们领导采纳过别人的意见了吗 ?科学发展观你们都学了什么?知错要改!!!!!!!!!!!!!!!!!!!!!!!!!!!
新沂坐标 发表于 2009-6-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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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9-6-6 19: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帖最后由 马甲2009 于 2009-6-6 19:16 编辑
可能错把论坛当成**衙门了
一见你就笑 发表于 2009-6-6 16:00


把论坛当成**衙门的应该是某些斑竹或者管理员,确切说是关闭那个帖子的人把坛子当成XX的喉舌了,你以为你国家财政拨款的媒体机构啊!

我自始至终看了那帖子,至多是争论而已,并没有反动色情等不法言论,何况即便有也可以单贴屏蔽!

再说了,类似的“反映问题”的帖子也很多,为什么不同样关闭处理呢?!

也许那个帖子发到那个版面不是很合适,不过可以移动到别的合适版面嘛,而不应该关闭!


说白了,坛子的发展靠的人气,如此下去.........不多说了,本站站长管理员,以及关心论坛发展的人,有切身利益关系的人,看看人家天涯等“论坛”是怎么经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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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扎子
 楼主| 发表于 2009-6-7 16: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2009相信你说的话,但是也请你相信理解他们,论坛就是给大家平台的,需要解释的时候请你给予高价点评,不要再去追求目的了,一个人为了目的活着,等于是对自己的损失,也感谢你参与新沂论坛,也感谢你作为网民,给大家提供熟悉了解城管,感谢你!以事论事 发表于 2009-6-6 21:26


首先感谢你对我这个帖子的参与!

说实话,你这段话想表达什么我未能完全明白,

我根据自己的粗陋理解说明几点 :

第一,我不是城管的人,我对“城管”了解的很少,只是从“坐标”的帖子知道那么一点。

第二,对于“坐标”反应的城管队员工作时间问题我感到很意外,城管局作为执法部门,怎么可以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顾,恣意侵犯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呢?!(或许城管局也有自己的难处,但这绝对不是侵犯职工权益的理由)我们完全可以发挥想象,城管局对本单位职工都这样不讲法律,那么对管理相对人是什么态度就可想而知了!!!
     所以论坛出现城管队员维权的帖子我们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予以支持,这也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第三,大家对城管的态度不要一棍子打死,更不要人云亦云,惟恐不乱。相比其他与钱打交道的执法部门,我认为城管“潜在危害性”或许比他们小的太多!


第四,我自己所在的单位领导很懂法,很守法!他们很少占用我们的非工作日时间,特殊情况下加班加点我们也很乐意,这才是奉献!

      别忘记奉献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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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楼主| 发表于 2009-6-9 11: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1# 马甲2009  
      我看原帖关闭符合原帖作者的愿望,因为原帖作者在原帖里多次说:别的网友“非请莫入”,因为“这个是给城管局的领导们看的。”关闭了,就实现了别的网友“非请莫入”,城管局的领导还能看得到 ...
xys 发表于 2009-6-8 19:31


你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对于已经被网友“批露”的“不法行为”,相关部门也应该对大众有个解释,除非“理短”!  

相信对大众的公开解释比对他本人的解释更有利于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这一点上,公安局和规划局做的就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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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9-6-12 09: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再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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