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想为自己网站做广告,可以理解。但是你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太卑鄙了?做广告请联系电话:86725555或发帖申请友情链接。如若在未得到授权情况下再发布外链,将对您进行永久禁言处理。如有不适之处,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15052006111进行投诉。 |
请楼主把我删帖的那个提醒贴出来,谢谢·· |
我帖子里有外链也被编辑过,这是任何版主的职责,不仅仅是管理员。 怎么,楼主的网站仅仅管理员才有这个觉悟? |
城市啄木鸟 发表于 2012-7-28 21:28 对头,俺看过发帖须知了,有这条! |
禁发外网链接,谁都知道。楼主这个帖子里还有外链,给你编辑了。感谢支持,周末愉快。 |
GMT+8, 2024-5-20 23:33 , Processed in 0.900324 second(s), 18 queries ,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5-2021 新沂市门户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营业执照 苏ICP备12018068号-1 增值电信许可证:苏B2-201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