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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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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24-4-11 10: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一、《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这种事情不需要别人告诉你了,自己就可以上网查到。“捏造事实”是诽谤,辱骂他人是侮辱,知道了这个概念就可以自我分析,对号入座。
    三、实事求是,这绝对不是依据空洞的口号,平时生活工作中要严于律己,客观公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当然,我也有不足,愿与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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