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农村环境治理及场所消毒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一、农村洁净。坚持乡村集镇建成区环境日常维护,保证乡村常态洁净。要进一步强化村庄环境整治 ,做到消除“脏、乱、差”无死角,确保防疫工作有效巩固。 二、垃圾清运。农村垃圾桶、果壳箱、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等乡村垃圾投放设施做到每天清理、收集垃圾1次以上。对垃圾量大的投放设施,要随满随清收集容器每天清洗消毒1次。废弃口罩要专门投放,统一运送焚烧。条件不具备的,可村内组织焚烧。 三、场所消毒。要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加强对疫情隔离点、留观点、医学观察户,以及运行中的村敬老院、养老照料中心、农贸市场、公园景点、村庄进出检查点、农村公厕、农村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设施、垃圾处理终端等敏感区的及时消毒。 四、家居通风。切实做到家居卫生、干净、整洁。坚持每天打开家居窗户通风换气2次以上,每次半小时以上。也可采取放置活性炭或绿色花木等办法净化室内空气,提高空气质量。家居卫生间马桶、便携式马桶要及时清洗消毒,化粪池等要专门消杀。 五、自身防护。加强乡村防疫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做好农村一线环卫作业人员防护保障。普及防护知识,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洗手,定期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做好相关人员身体状况监测,确保保洁员的安全健康。
新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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