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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理] 关于侵犯他人名誉 诽谤 辱骂 等事实一帖请求删帖 请论坛管理配合处理 倡导文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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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7-16 05: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05:1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各位论坛管理版主大家好。本人ID:翼讯通信 实名:陈怡廷   大家应该多数听过此名字 有些网友多次对本人进行没有事实性辱骂 污蔑 攻击等帖子  本人也多次发布公告对相关帖子的回复原帖:关于网友质疑对本人”陈怡廷“的一些印象、质疑等回复。请所有网友一个字一个字读。关于网友质疑对本人”陈怡廷“的一些印象、质疑等回复。请所有网友一个字一个字读。
    http://bbs.0516k.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047401&fromuid=551567
    (出处: http://bbs.0516k.com/)


       现发现论坛ID:俺是来打酱U的对本人进行诽谤诽谤侵权的帖子现在请求论坛管理员进行删除并对其禁言ID,相关理由以及法律条文如下:
       
    请求删帖意见书
    原帖链接及网址:关于骗子陈怡廷的一些资料
    http://bbs.0516k.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046934&fromuid=551567
    (出处: http://bbs.0516k.com/)

    发帖人ID:俺是来打酱U的
    发帖人在新沂市城市论坛域名(bbs.0516k.com)中注册ID:俺是来打酱U的 在民意民生板块发帖贴名为:(关于骗子陈怡廷的一些资料)的帖子对当事人陈怡廷进行网络攻击,辱骂,捏造实施,诽谤等。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网络诽谤辱骂信息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已经报警侦查此案件
    二:发帖人利用ID:俺是来打酱油的发帖对当事人辱骂,利用网络对当事人产生侵权。发帖发与新沂市城市论坛域名为:bbs.0516k.com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三:根据新沂市城市论坛(bbs.0516k.com)服务条款规定中不得发布条款中第五项: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第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泄漏他人隐私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两项条款规定请求新沂市城市论坛管理员删除原帖链接及网址:关于骗子陈怡廷的一些资料
    http://bbs.0516k.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046934&fromuid=551567
    (出处: http://bbs.0516k.com/)

        并对其ID:俺是来打酱U的进行ID禁言等服务。





    补充内容 (2014-7-16 05:36):
    要求删除帖子二,具体原因同上。ID翼迅通信 陈怡庭 你终于出现了
    http://bbs.0516k.com/forum.php?m ... &fromuid=551567
    (出处: http://bbs.0516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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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1 07:57
  • 签到天数: 602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4-7-16 09:16: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俺没理清头绪

    俺没理清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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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19 16:23
  • 签到天数: 540 天

    [LV.9]以坛为家II

    板凳
    发表于 2014-7-16 09:52: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7_587:}

    {:7_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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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天前
  • 签到天数: 276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马扎子
    发表于 2014-7-16 11:04:1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如果你说他诽谤可以报案。但是你要求删别人帖子。这个你可以看下删贴规定。你不是发帖人。

    如果你说他诽谤可以报案。但是你要求删别人帖子。这个你可以看下删贴规定。你不是发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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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 20:49
  • 签到天数: 16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毯
    发表于 2014-7-16 11:34:4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楼主应该和一品当朝02学*

    楼主应该和一品当朝02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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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1-19 14:32
  • 签到天数: 259 天

    [LV.8]以坛为家I

    地板
    发表于 2014-7-16 12:17: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b][font=楷体, 楷体_GB2312][size=4][color=#9932cc]嗯,五哥说的没错,LZ可以和一品当朝01学*[/color][/si

    嗯,五哥说的没错,LZ可以和一品当朝01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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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14:33
  • 签到天数: 42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下室
    发表于 2014-7-17 07:19: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2635145&ptid=17053

    五疯 发表于 2014-7-16 11:34
    楼主应该和一品当朝02学*

    俺是来看小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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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1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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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4-7-17 08:55: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2637836&ptid=17053


    你跟他有一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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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1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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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4-7-18 07:16: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2638182&ptid=17053


    怎么   你吃醋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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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3-1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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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4-7-18 09:25: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2641540&ptid=17053

    LL狼的诱惑 发表于 2014-7-18 07:16
    怎么   你吃醋了啊

    我只吃和沙沙有关的醋,其他人不感兴趣
    {:7_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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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2-20 12:02
  • 签到天数: 579 天

    [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4-7-18 09:2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7_584:}

    {:7_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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