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油快榨干,被扔如豆渣,人道何在? 为雷州基层**,我们献出25年的 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我们快油尽灯干时, 基层**却以裁员为名,违背政策把我 们一脚踼出,且不作任何补偿,我们无 田耕种,生计无着,陷入困境,雷州市 **还有人道吗? 有话说:“榨了油,扔了渣”。我们就是被冷酷、违反政策丢弃的“渣” ,我们的心在滴血啊! 我们一共16人,分别叫符仁星、邓兴团、吴康、吴瑞峰、林玉、邓敏、周咸文、金同文、曹林珠、陈龙山、麦伟武、邓柯桑、宋光辉、潘剑哲、洪来、姚宏天,年龄都在40出头,原是雷州市基层国土所聘用干部。 我们在基层国土所工作前,大都在农村任干部,年在20出头,原属农业户口,原有田地耕种。1986年,因为年轻精干被各自的乡镇**抽调到乡镇国土所,补充人力不足。到1993年雷州市﹙原海康县﹚人事局根据省人事厅﹙粤人干[1993]17号﹚文《关于做好一九九三年全省乡镇基层站所招聘干部工作的通知》,雷州市﹙原海康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湛江人事局备案,把我们聘用为乡镇国土所聘用干部﹙海人干字[1993]658号《关于招收周忠等三十一位周志为聘用干部的通知》﹚,后来省国土厅与省公安厅还联合下达农转非指标把我们转为城镇户口。 1997年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粤机编[1997]210号﹚文《关于我省乡镇国土管理所机构编制等问题的意见》旳通知,按文件规定,我们早应纳入国土所的正式干部,进行入编,工资由财政核发,可雷州市**没贯彻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这份文件,致使我们一直未解决编制财供等问题,使我们成为“二等公民” 身份。 可以说,因为“二等公民” 身份,我们在乡镇,做得是最繁重的工作,而得到最差待遇。但是我们含辛茹苦,默默忍受,总希望“媳妇熬成婆”。 可未曾想到,在熬了近20年﹙2000年﹚,我们不但熬不成“婆” ,竟被雷州市**为了甩包袱减负担,把我们中11人一脚踼出门,分文不补,幸留5位也视为临时工,毎月只给400元苟延残喘。 雷州市**这样做是不人道,也违反政策。 先说政策:1、《关于辞退解聘非正式国家干部职工的通知》﹙雷发[2000]5号﹚第一条规定的辞退对象,是“没经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招干手续,各镇**或镇有关部门招收的临时工或镇供干部”而我们是经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2、清退程序不合法,按聘用干部管理规定,解聘辞退干部要报人事部门批准,而是各镇自行决定的;3、清退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有的镇还仍然拖欠几个月工资;4、根据﹙粤机编[1997]210号﹚文我们早应纳入国土所的正式干部,进行入编,工资由财政核发,可雷州市**没贯彻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这份文件,造成此遗留问题,組织是有责任旳。 再说人道。雷州市基层国土所耗了我们最宝贵的青春年华,我们己步入中年,先计无任何基础,找工又难,无田地耕种,**把我们踢出,不补偿分文,还让我们活吗? 三说待遇。按招聘文件﹙海人干字[1993]658号《关于招收周忠等三十一位周志为聘用干部的通知》﹚规定,要按同等国家干部待遇供给,可雷州市**没执行规定,把我们当乞丐施舍。 为了活下去,讨回人道,我们不断上访,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1年5月25日向雷州市**打了报告《关于解决1993年镇土地管理所聘用干部吴康等16位同志遗留问题的报告》,要求解决我们的工作和工资待遇问题,可雷州市**却以各种理由推诿,一直不予解决。 雷州市**这样推诿,是说不过的,不合事实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官员每天享受的都是富人是奢侈的生活,根本不把我们的问题放在眼里。我们希望**要重诚信、讲人道、讲责任。 我们恳切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有能力的人士强力敦促雷州市**给我们恢复工作和解决待遇问题,让我们活下去,以彰显**的诚信和人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恳请 雷州市原国土所聘用干部 𠄞二O一一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