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801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土部: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 禁止强征(转)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7-10 07:0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本报讯 (记者吴鹏)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先安置后拆迁,国土部耕保司有关负责人解读称,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国土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

通知中称,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对于没有及时调整的地方,国土部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上述负责人在对通知的解读中表示,通知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因此,我们鼓励借鉴,以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偏低、社保资金普遍难以落实的问题。”

另外,该负责人说,征地要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 要点

●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3-22 17:32
  • 签到天数: 34 天

    [LV.5]常住居民I

    沙发
    发表于 2010-7-10 07:11: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30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7-10 11:58: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发展就是为了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不顾老百姓的生活,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8 19:57
  • 签到天数: 273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7-10 12:00: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合理安置,依法拆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7-7 20:10
  • 签到天数: 65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毯
    发表于 2010-7-10 17:2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8 08:58
  • 签到天数: 4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0-7-25 08:41: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7-28 16:52: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
    应该让那些官员好好学习下 他们自己非法买卖土地怎么还去教育管理村民呀
    就是被这些垃圾官员搞的 我们没地了
    2009年至今唐店镇龙河村主任相唐飞(现在为书记了)和书记王光银(现在调到乡里了)等,以2.7万元/亩地买卖属于陈庄的土地,一,没红头文件。二,没进行村务公开。三,连个合同都不给农民。可笑至极!
    2.7万每亩还打折给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28 23:49 , Processed in 0.041166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