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354|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甲型H1N1流感防控常识十问答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9-27 17: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随着秋季学校开学,各地多所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疫情。专家就流感防控常识进行了十问十答。
  一、甲型H1N1流感有什么临床表现?
  答:甲型H1N1流感的潜伏期一般17天左右,较普通流感、人禽流感潜伏期长。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后的早期症状与普通流感相似,包括发热、咳嗽、喉痛、身体疼痛、头痛、发冷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或呕吐、肌肉痛或疲倦、眼睛发红等。部分患者病情可迅速进展,来势凶猛、突然高热、体温超过39,甚至继发严重肺炎、败血症、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肾功能衰竭、呼吸衰竭及多器官损伤,导致死亡。
  二、患上甲型H1N1流感后怎么办
  答:1、及时看病治疗,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采取综合对症支持治疗,保持良好的休息,多补充水分,注意营养,保持良好的室内通风。
  2、避免传染他人,尽可能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外出;减少与其他人接触;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将纸巾丢进垃圾桶,然后洗手;外出到人员密集场合时应戴口罩。
  三、轻症患者居家治疗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目前对甲型H1N1流感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治疗的策略。重症病例在定点的三级医院接受治疗;需住院的病例集中在定点医院治疗;轻症病例在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可居家治疗,相关的随访和治疗工作由基层医生负责;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7天内没有发烧和流感样症状,可以回归正常工作和学习。
  (一)居家隔离治疗指征
  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仅有一般性流感症状,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无下呼吸道感染,无其他并发症,非流感高危人群。
  流感高危人群是指易发生严重并发症甚至死亡的人群,包括:
  15岁以下儿童(2岁以下者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
  3、妊娠妇女;
  4、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
  5、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居家隔离处理原则
  1、患者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
  2、患者宜使用单独卫生间,使用后应立即通风,并进行清洁和消毒。
  3、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保护遮掩口鼻。
  4、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5、在家庭共同区域活动时需戴外科口罩。
  6、患者发病后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小时。隔离观察期间,患者应尽量避免离家;如需离家(如到医院就诊)需戴外科口罩。
  (三)患者共同居住者防护原则
  1、家庭成员,尤其是流感高危人群应尽可能避免与流感患者接触。所有家庭成员与患者密切接触时要注意个人卫生,并做好个人防护。
  2、直接接触患者后,或处理患者使用过的物品、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3、尽可能相对固定1名家庭成员照顾、接触居家休息隔离治疗的流感患者;近距离接触患者时,应戴医用防护口罩。照顾、接触患者的家庭成员外出时应戴外科口罩,减少传播疾病的可能。
  4、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特别是儿童、老人、孕妇或合并慢性基础病者,应该咨询医生决定是否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5、患者居家休息和隔离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自己和
  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一旦家庭成员出现继发的发热和急性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
  (四)患者家庭清洁、消毒和废物处理要求
  1、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手帕和纸巾等物品要妥善处理,应放入单独垃圾袋。
  2、患者使用的餐具、衣物应单独清洗,单独使用。
  3、保持家庭物品表面清洁,定期用消毒液擦拭家具、日用品和玩具等物体表面。
  4、房间勤通风。
  四、公众日常防护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均衡饮食,注意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精神和心理状态;二是避免接触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流涕等)或肺炎等呼吸道病人,若需接触病人应戴普通口罩,并尽可能缩短接触时间,与他人交谈时尽可能相距1米以上;三是注意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勤洗手。由于手通过无意中触摸污染物后有可能被污染,然后触摸鼻、眼、口就可能使病毒感染人体,因此勤洗手可以减少感染机会。在哪些情况下要洗手:(1)在触摸眼、鼻、口之前应洗手;(2)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时,如打喷嚏及咳嗽后应洗手;(3)探访医院后应洗手,尤其是接触病人或处理病人使用过的物品后,必须用肥皂洗手;(4)触摸过公共设施、公共物品之后(例如电梯扶手、开关按钮等)应洗手,从公共场所回家后应洗手;四是生活和活动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通风,这可以有效减少室内空气中的病毒数量;五是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六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
  五、医疗机构如何进行防护?
  答:医务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的卫生,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外科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或防护口罩;对发热门诊和感染性疾病科等重点部门应当加强室内通风。
  六、社区发生疫情时如何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答:1、不组织和参加公众聚集性活动,减少社交、旅游等外出活动。必须外出的,可戴上口罩做好自我防护;2、搞好家庭和社区卫生;3、如被卫生部门判定为确诊或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拨打120联系到指定医院就诊;4、主动向社区或卫生部门举报周围人群中出现发热、流涕等异常情况,便于及早控制疫情。
  七、如何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
  答:1、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大型活动尽量安排在操场上举行,或是以视频、分年级、分班级的形式举行,控制人数,缩短时间;2、落实晨检制度和发烧报告制度,学校要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进行诊治,在家或学校指定地方休息,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病愈后复课;3、及时报告疫情信息,学校发生疫情时,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4、发生疫情时,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八、如何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
  答:全国有10个企业获准生产甲型流感疫苗,最近已经陆续有产品获得批准投放市场。目前,甲型流感疫苗全部实行国家采购,然后再分发到各个省区,优先对重点人群进行接种。将按照自愿、知情、同意、免费的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苗应急接种。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民航、铁路、交通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集中执行维稳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师,以及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优先接种。
  九、如何用中医药预防甲型H1N1流感?
  答:学校、社区、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是容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重点区域,应积极应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来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开出7剂预防甲型H1N1感药方,建议民众在中医师的指导下选用适合自己的治疗药方,但切记不宜长期服用;服用后若感觉不适者,应暂停服用并咨询医师;而对药方中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过敏体质应慎用。除此以外,专家还建议可用芳香化浊类中药,如苍术、艾叶、藿香、当归、白芷、山萘、草果等制成香囊;或在公共场所燃烧用山楂核研细末制成盘香等中药香薰和中药空气消毒剂等辅助办法预防甲型H1N1流感。
  (一)太子参10g、苏叶6g、黄芩10g、牛蒡子10g,或选用生黄芪15、白术10g、防风6
  适用人群:素体虚弱,易于外感者。
  煎服方法:每日1付,水煎服,早晚各一次,35付为宜。儿童、老人用量酌减。
  (二)大青叶5g、紫草5g、生甘草3
  适用人群:面色偏红,口咽、鼻时有干燥,喜凉,大便略干,小便黄者。
  煎服方法:每日1付,水煎服,早晚各一次,35付为宜。儿童、老人用量酌减。
  (三)桑叶10g、金银花10g、白茅根15
  适用人群:口、鼻时有干燥,小便黄者。
  煎服方法:每日1付,水煎服,早晚各一次,35付为宜。儿童、老人用量酌减。
  (四)苏叶10g、佩兰10g、陈皮10
  适应人群:常有口粘、腹胀、便溏者。
  煎服方法:每日1付,水煎服,早晚各一次,35付为宜。儿童、老人用量酌减。
  (五)藿香6g、苏叶6g、银花10g、生山楂10
  适应人群:易夹食夹滞的儿童。此类儿童容易上火,口气酸腐,大便臭秽或干燥。
  煎服方法:每日1付,水煎服,早晚各一次,35付为宜。
  (六)银花3g、大青叶3g、薄荷3g、生甘草3
  适应人群:易患咽喉疼痛者。
  煎服方法:每日1付,沸水泡饮,含漱或代茶饮,35付为宜。
  (七)鱼腥草5g、金银花5g、菊花5g、苏叶3g、芦根10
  适应人群:发生群体流行期间,上述各方适应人群症状不明显者。
  煎服方法:每日1付,水煎服,早晚各一次,35付为宜。儿童、老人用量酌减。
  十、如何正确使用口罩?
  答:与患者接触时应佩戴口罩,并尽可能缩短接触时间。患者外出时也必须戴口罩。健康人群在日常生活和正常社会活动中,不建议戴口罩。无特殊情况,正规的药房或商店销售的外科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口罩必须按照正确的佩戴方法使用,大小必须完全遮盖住口鼻,佩戴时尽可能缩小面部与口罩之间的缝隙。尽量保持口罩干燥,潮湿后必须更换。
  及时处理使用后的口罩,避免重复使用口罩。如为可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必须严格消毒和烘干。摘掉口罩后必须使用肥皂洗手或用酒精对手进行消毒。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22 09: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沙发
    发表于 2009-9-27 18:09: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谢谢好心眼的楼主,俺得收藏。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9-9-27 18:12:0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介绍的很好!大家应该好好看看,比较全面。。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09-9-27 18:38: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09-9-27 19:12: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谢谢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9-9-27 20:33: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学习,以后知道怎么防控了
    谢谢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下室
    发表于 2009-9-27 23:55: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这可得好好看看,眼下正是需要学习的时候了。
    谢谢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24 09:4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09-9-28 20:07: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学习,说的真细!
    学习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9-9-29 12:0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学习了,谢谢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9-9-29 17:57: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学习,记下来,谢谢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7-27 21:57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11
    发表于 2009-11-5 20:55: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专业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2 07:5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12
    发表于 2009-11-8 19:54: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收藏了。谢谢楼主!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6 12:35 , Processed in 0.049559 second(s), 16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