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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质疑交警扣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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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8: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机动车因违章被交警部门查扣,停车费凭什么要我们车主买单?交警队和停车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所收款项是纳入了财政专户还是流入了不该流入的极少数人的口袋???

    带着不少朋友的此类疑问,走入正题,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机动车因交通违章、肇事等原因被交警部门依法暂扣、拖运到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不该由相对人支付!对于这种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取利益并造成相对人损失的行为,当属不当得利行为,已收停车费应该予以退还!交警部门这种违规行为应该紧急叫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这一条首先明确了交警部门具有妥善保管被扣车辆的义务。其次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交警暂扣车辆应该是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被扣车辆是作为违章证据被交警部门保存的,因为证据保存而产生的(停车)费用当属交警正常执法支出,应该计入执法成本,由交警部门支付!

     再者,依照正常的违章查处程序,车主被交警扣车时从交警手中获得证据保存清单等类似的扣车凭证,处理完毕取车时,理应由车主交回扣车凭证,交警交还被扣车辆。然而,对于某些交警部门案件处理完毕只开出“放车单”,让车主自行到停车场交停车费后才能取车的行为显然是交警部门人为制造出来的环节,对于这种由交警部门制造出来的额外环节而让车主为其行为买单很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至于交警部门委托社会经营性停车场所代其保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车主跟停车场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关系。即使要交费也该交警部门来负担,车主不应该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有关部门更不要把交通安全法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当之处请斧正!



                                                                                                                               200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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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2 19: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不要什么事都往交警身上赖。楼主你们单位收费可以晾晾吗? [size=2][color=#999999]第39级台阶 发

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不要什么事都往交警身上赖。楼主你们单位收费可以晾晾吗?
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16


本议题正是建立在停车场都有物价局收费批复的前提下的!

说的严重点,如果没有收费许可那就叫抢劫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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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2 19: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楼主你们单位暂扣车辆放在停车场不收费吗?不处罚吗? [size=2][color=#999999]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

楼主你们单位暂扣车辆放在停车场不收费吗?不处罚吗?
第39级台阶 发表于 2009-8-12 19:42



跟贴请不要发表与主题无关的言论!

恳请就事论事 ,不要节外生枝!


不过还是很遗憾地告诉你,本单位不存在违规收取停车费这个问题!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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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2 21: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停车费就是停车场和交警分成的.是交警部门的小金库. [size=2][color=#999999]88997766 发表于 2009-8-12

停车费就是停车场和交警分成的.是交警部门的小金库.
88997766 发表于 2009-8-12 20:03


原来是这样啊? 难怪违章车辆都被一辆非警车的货车运走!感谢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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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07: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color=Red]交警部门不应应该把“放车单”当成收费的通知单![/color]

交警部门不应应该把“放车单”当成收费的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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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2: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说的都有道理 楼主认为执法机关有义务保存证据——正确 执法机关认为钱是停车场收的——也正确 这个问题 我想人大方面应该有解决的办法 [s

说的都有道理
楼主认为执法机关有义务保存证据——正确
执法机关认为钱是停车场收的——也正确
这个问题  我想人大方面应该有解决的办法
笑煮人生 发表于 2009-8-13 09:58



把两件正确的事情串联起来,彼此搭上了关系就不正确了!

依照正常的违章查处程序,车主被交警扣车时从交警手中获得证据保存清单等类似的扣车凭证,处理完毕取车时,理应由车主交回扣车凭证,交警交还被扣车辆。

然而,对于某些交警部门案件处理完毕只开出“放车单”,让车主自行到停车场交停车费后才能取车的行为显然是交警部门人为制造出来的环节,对于这种由交警部门制造出来的额外环节而让车主为其行为买单很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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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3: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还是请交警部门出来说说吧 [size=2][color=#999999]Design 发表于 2009-8-13 08:57[/color] [

还是请交警部门出来说说吧
Design 发表于 2009-8-13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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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7: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同志......”虽然时代不同,但警察的职责、使命是相同的!希望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份量!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

“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同志......”虽然时代不同,但警察的职责、使命是相同的!希望人民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份量!不要让金钱利益扭曲行政权力!
闲言片语 发表于 2009-8-13 16:0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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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3 18: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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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4 14: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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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20: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ize=4]请参考外地相关政策文件在此方面的规定:[/size] [align=center]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存放

请参考外地相关政策文件在此方面的规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规范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驾驶人的利益,促进汽车存放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利用价格杠杆,积极推动机动车存放服务向产业化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停车场建设。
  二、积极引导下岗职工参与停车场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再就业。有条件的市、县,停车场看管人员应主要从下岗职工中择优录用。要加强对停车场看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停车场看管服务质量。
  三、凡是具备封闭管理的停车场,必须实行凭证式管理。非封闭管理的停车场,包括开放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场,也应实行凭证式管理,暂不能实行凭证式管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凭证式管理。除咪表停车场外,其他停车场最迟于200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实行凭证式管理。
  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要向车辆停放人提供停放和保管服务,并对停放和保管服务过程中机动车安全负责。暂没有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要低于实行凭证式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次收费的原则上每次收费不超过2元;计时收费的每次最高收费不超过4元。
  四、省会城市、国家命名的旅游城市及国家级旅游景点、省管旅游景点的停车收费标准,要从严制定,要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和社会效益,防止旅游旺季乱涨价、利用垄断地位收高价等影响河南省形象的欺客、宰客现象发生。
  五、除车主或驾驶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并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由行政执法部门委托收费停车场对行政执法扣押车辆进行拖移、看管的,不得向车主或驾驶人收取拖车费、停车看管费。
  六、各地要对停车场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审批规定的,要重新按规定程序报批;收费标准过高的要立即降低;收费行为不规范的,要规范管理;对只收费,不给票据的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地清理整顿结果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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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20:3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b]广东省[/b]物价局粤价函[2007]450号《关于行政执法证据保存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中 明确指出:[color=Red]机动车停车费应按“谁

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7]450号《关于行政执法证据保存车辆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中
明确指出:机动车停车费应按“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不得向行政相对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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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21: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 [size=2][co

..............和交警部门有协议 扣留摩托车停车费每天10元 和交警平分 .................
钟吾人001 发表于 2009-8-13 00:16


一个停车场一年的费用多少,大家知道吗。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停车场一年交70万。大家想想这70万从哪来。还不是拼命的扣车。多收费。一辆三轮摩托10元一天。哪怕是你刚进去出来,也10元。
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09-8-13 23:55



如果上面两个说法成立的话,

那么交警部门一年大约应该支付给停车场停车费(属于证据保存费用)140万,
实际上交警部门不仅没有付出这笔钱,反而因为扣车收入了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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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07: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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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7 12: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quote]交警队和停车场是串通一气,你没看到交警查车,旁边就有停车场的车子在等待吗?交警查到车后,停车场的工人马上将车子搬上汽车运到停车场,对于通车费,交警

交警队和停车场是串通一气,你没看到交警查车,旁边就有停车场的车子在等待吗?交警查到车后,停车场的工人马上将车子搬上汽车运到停车场,对于通车费,交警队和停车场按约定的比例分成!
CHB001 发表于 2009-8-13 12:30



再次提请市委市**及相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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