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伸冤无路 于 2014-9-18 18:44 编辑
2014年8月28日上午我驾驶苏C1W107经过新沂市徐海路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当我回到单位后交警大队马春华队长找到我硬说我车刚才撞到人,强行把车扣押。我当场解释我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事故,而且我的乘车人都能证明。一个多星期后再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他又莫名其妙安排法院查封我车辆。我多次解释都不理睬,我向马春华队长报告了当时现场情况,他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无任何鉴定报告、现场证人、监控证据)下还是诬陷人是我撞倒的。我是单位司机,因车辆被查封后,单位因我隐瞒交通事故将我辞退,我感到很冤枉。我多次找事故中队说明自己的冤枉情况,他们办案人理都不理,反而让我去自己去调查当时情况,我被逼无奈,只好自己装成警察去调查当时发生的事实来还我清白。我自费租车跑了三天,打了600多次电话,请了亲戚朋友帮忙,老天是公平的,老天让我查找到真正肇事车辆,肇事当事人也承认了是他造成的交通事故开车撞倒骑摩托车人,我连夜把这个结果告知了马春华队长,但马春华队长坚持说就是我撞的,我怎么调查都没有用。我在交警事故中队哭了一天都没有人管我,我给他们下跪,他们才把真正的凶手找来,证明了我的清白。这个社会还有一点天理么?本来事情都很明白了,然而灾难又来了,9月17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通知我前去处理,到了那里,他们给了我一个证明,根本不是什么责任认定书,就是一张白纸!!!无法认定我有责任,说我经过现场就有责任。请问:当时经过的有几十辆车,为什么就诬陷我呢?我跑到法院咨询,法院说他们就相信交警队的。这种不负责任的判案不是徇私枉法吗?不是诬陷吗?这是秉公执法吗?肯请领导开眼还我清白、还我公道、还我工作。我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下跪期盼各级领导给我一个公道的答复。如果没法伸冤我只能借助媒体,请来记者帮忙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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