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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消息:盐务局、物价局、工商局已经在行动,查处不法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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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7 11:23: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无良商贩、黑心商家马上要倒霉了,据可靠消息,市**已经在行动,对哄抬盐价的炒盐行为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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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8-17 17:3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972
    发表于 2014-11-2 22:14: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7_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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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20 12:52
  •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971
    发表于 2014-11-2 22:00:48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火烧 发表于 2013-11-18 12:59
    都是一个生产商生产的食用盐为什么要罚款,盐都没收了,要是处罚几百块钱我们接受,现在要处罚3000元,天理 ...

    没天理了,那些人该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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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4 19:26
  • 签到天数: 166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70
    发表于 2014-11-2 21:55: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现在可以等好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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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69
    发表于 2014-11-2 21:54: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帮你分析一下:
    1、“父母不认识字在路边送货车上买的一箱食盐,询问送货车,他们回答是新沂号,于是就买了”,这表明,我们知道送货车的盐有可能不是新沂的盐,如果不是新沂盐意味着什么。

    2、如果有送货车的车牌号码和送货人的姓名,我们就提供给盐业局,既然他们说这盐违法,就该让他们去挖根源。并且,经营预包装食品或经营饭店购进原材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做好台帐记录。

    3、罚款翻倍是什么意思,我帮你查了一下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有规定的,如果不按处罚决定按期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或责任,确实要收滞纳金或者加处罚款的,加处的罚款和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本身数额。

    4、“罚几百块钱就认了”这话不对,如果我们没有违法,罚一分钱也不行!如果确实违法了,我们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为自己减轻罚款尽早解决为好。

    5、摘录相关的规定供楼主参考:

    《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宾馆、饭店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以及饮食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加碘盐。所用加碘盐应当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其委托的碘盐转批点、持有《碘盐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或者基层人民**指定的碘盐送销机构购进。
    第四十三条 宾馆、饭店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和饮食摊点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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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8
    发表于 2014-11-2 21:28: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都顶到96欺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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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7
    发表于 2014-11-2 21:07:3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嘉兴市
    问责一定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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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6
    发表于 2014-11-2 20:38: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真他妈妈的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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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5
    发表于 2014-11-2 20:36: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盐"字新解

    盐业局太“盐”了法院太“盐”了,教育太“盐”了,医院太“盐”了,开发商太“盐”了,城管太“盐”了,拆迁办太“盐”了,有些干部太“盐”了,不能怪老百姓的嘴
    “盐”了。版主太“盐”了,刚发的帖被删了,干脆禁“盐”算了。总而“盐”之,“盐”不是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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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4
    发表于 2014-11-2 20:36:31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估计这帖子也要被沉,对某些方面影响太大了,强烈要求新沂法官,**向河南人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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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3
    发表于 2014-11-2 20:33: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老百姓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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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2
    发表于 2014-11-2 20:3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dings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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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0-28 08:58
  • 签到天数: 4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961
    发表于 2014-11-2 20:26: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扬州市
    ritamaima,还有鸟事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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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0
    发表于 2014-11-2 20:11: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在80年代初女生随便和人睡个觉都得拉去依法枪毙
    在这个时代有河南先例沦为笑话,新闻还未冷你们就来个更大的笑话。
    依法?依哪家法?号称人民公仆的你们指定法律时候经过你们主子的同意了吗?
    你见过你家仆人给主子立法的吗?
    还尼玛出来恬不知耻的贴了一大段!有人看吗!
    贴出来就证明你们不无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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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2-24 08:27
  • 签到天数: 699 天

    [LV.9]以坛为家II

    959
    发表于 2014-11-2 19:4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某单位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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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7 16:45
  • 签到天数: 115 天

    [LV.6]常住居民II

    958
    发表于 2014-11-2 19:41: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7_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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