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8512|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未受理] 我的《新沂市财政局涉农信息不公开......》一帖为什么被删除?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0-12-29 10:3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2009年江苏省财政厅给新沂市脱贫攻坚资金1376万,2010年又给了1376万。我想知道这2752万元的发放明细。新沂市财政局推三阻四就是不敢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弟十条(九)项的规定,新沂市财政局应该主动公开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10-12-29 11:04: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1 11:06
  • 签到天数: 13 天

    [LV.3]偶尔看看II

    21
    发表于 2010-12-29 11:03: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个人删帖1000元一条,**删帖。。。。。。?删帖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煽动群众不满情绪。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1:02: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那国家就要乱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0-12-29 11:01: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1:01: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镇里有两本帐,真假不分,财政局也有假帐啊?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10-12-29 11:00: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10 11:5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6
    发表于 2010-12-29 10:59: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是因为假的公开信息还没有搞好!这不正在搞嘛!不要急!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0-12-29 10:57: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公开的也可能是假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0:54: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
      (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的;
      (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0:5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0-12-29 10:52: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0-12-29 10:51: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9 10:49: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财政局真的有钱,收买人心力度真的太大了,帖子老是被删除,哎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9-8 10: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0-12-29 10:49:0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咋又出来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0-12-29 10:48: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5-1-19 16:23 , Processed in 0.047626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