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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出险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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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9 20:4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节前几天,记者就见到有不少消费者赶在国庆前出手购车。可是,从节后归来的多宗理赔案例中可以看出,多数消费者在匆忙选车时,过分关注车况,却没有重视过户时的保险细节。结果,有些新手就因此蒙受了“意外”之失。赶在国庆长假前买车出行,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但由于在保险手续问题上有所疏忽,恰恰又在半路上不慎发生意外,当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遇一连串困扰。对此,业内专业人士指出,在购车时,除了对车况、欠费之类的常见问题要慎重对待之外,对如何购买保险也绝不可掉以轻心。   
续保时间差一天也会出问题
  案例回放:黎先生最近为自己100多万元的卡宴续保,保险期间到今年9月29日截止。国庆前夕,黎先生的保险快要到期准备续保。当车险顾问询问起投保日期时,黎先生因忘带2009年保单,记不清到期日,于是就要求今年续保的起保日期从10月1日开始。投保后第二天,李先生约朋友自驾出游,可是在路上没出市区,就发生了严重擦碰事故。这时,黎先生想到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一翻出保单却发现,去年旧保单截至9月29日,新保单起保日期是10月1日,而出险时间恰好就在9月30日。
  与黎先生的情况相仿,车主何先生也对续保的时间差没有什么概念。最近半个月一直在外地出差,而他的车险马上就要到期了。因为身在外地,自己又不能亲自去办理,心想没几天就回广州了,保险过期后再进行续保就得了。可是,刚好就在国庆期间,他与几个朋友到附近办事。结果在停车场,他的车辆被一辆新手驾驶的车辆碰撞,结果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专家点评:有的车主意识到提前续保为汽车做好安全保障,但对投保日期相差一两天却感到问题不大。但一旦出事,吃亏的就是自己了。建议车主们在办理续保手续时,一定要注意起保日期的连续性,续保前一定要确认保险到期日。以黎先生的续保时间为例,如果保险到期截止日是9月29日24点,那么续保的起保日期应从9月30日凌晨0点开始。
  而不能及时回当地投保的何先生,无法把握自己时间,也可以选择自主性比较强的电话投保或网络投保等远程交易方式,否则,可能要冒“脱保”带来的风险。
  车辆未年审
  导致理赔遭拒
  案例回放:赵先生趁着国庆七天长假驾车回湖北老家,不幸在途中发生追尾事故。由于赵先生是追尾一方,他要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于是,赵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索赔,没想到保险公司提出了拒赔。原来,赵先生的汽车应该是9月份年审,但他这段时间由于工作太忙,忘记了去补审,结果就在这段时间出事。
  专家点评:根据车险条款规定,保险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驾驶员没有对车辆进行年审,所开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车主的索赔要求。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些因超出了保险约定的行驶区域或更换了约定驾驶人,在车辆赔付时免赔的情况。由于大部分车主对保险条款都不太熟悉,而且理赔手续相对复杂,因此,建议车主们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尝试选择那些口碑较佳的专业代理机构。
  车辆在未过户期间出事
  案例回放:国庆前三天,杨先生的朋友转让了一辆二手捷达给他,由于该车价格比市场更便宜,他也想赶在国庆前用车。当时,他只办了基本的过户手续,本来准备次日办理车险过户,但由于对方也赶在国庆前出国旅游,抽不出时间。杨先生急于在国庆长假用车,就将车险过户程序拖到国庆后。可是事有凑巧,就在他偕一家人到江西自驾游期间,有一天出外用餐,可是饭后在停车位置发现自己的车子前车灯被撞,灯罩也被损坏了。由于找不到肇事者,他想直接找保险公司理赔。可是,由于保险还没有过户,因此,他这笔维修费用对方并不同意赔付。
  专家点评:这种情况多数发生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通常,那些急于用车而且对保险过户手续的细节并不了解的车主,最容易中招。
  在车辆转让后,由于原车主(即被保险人)对车辆失去了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保险利益也就随之消失,保单即告失效。同时,车辆出事前,杨先生和原车主并没有在保险公司办理车险过户手续,因此保险公司拒绝他的索赔请求,不足为奇。
  对此,一些保险界资深专家强调,购买二手车后,最好还是当场办理保险过户。如果该车在去年已购买了车险,且保险随车转让,应注意要求卖车一方将保险单正本、保险证转交给自己,同时要求到保险公司变更被保险人(简称过户)或过户后退保。一般情况下,过户会更实惠一些。因为过户后,二手车主可以接着享有此车的保险保障,直到保险期满。
  车辆出险得不到足额赔付
  案例回放:孙小姐买了辆二手车,在假期中驱车出省游玩,途中却不幸与别人的车辆发生了碰撞。当她找保险公司索赔时,得知只能得到一半的赔偿。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告诉她,因为她在购买二手车保险时,并没有选择新车购置价投保。同时,她被告知,由于修复时使用的是新零件而非旧零件,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只能按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减除不足额投保部分。
  专家点评:这涉及到一个比例赔付的问题。所谓比例赔付,就是在车辆投保时,保额低于新车的购置价(即不足额投保)。如果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保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来计算赔款。
  比如说:孙小姐购买的二手车,投保金额为15万元,若车辆意外受损,修理费用为2万元,保险公司根据投保金额(15万元)与新车购置价(设定30万元)的比例来进行计算,可以得出:2万元×15万元/30万元=1万元。由此可以得出,实际赔付金额仅为1万元。
  因此,专家建议,投保时如果按照新车购置价格来确定保额(即足额投保),车主获得的保障会大得多。无可否认,对于新车而言,因其投保时实际价值、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与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基本一致,所以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确定保险金额,全损、分损时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是一致的,均是新车购置价。
  但二手车则显得相对复杂,当投保人选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时,如果发生部分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保险限度内全部修理费用的赔偿,但一旦发生全部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出险时实际价值的赔偿,全损与分损时赔偿数额计算基础的不同,确实容易导致纠纷频出。
  车上人员受伤
  医药费需自己掏钱
  案例回放:老张已经开车十多年,没有出过什么大事故。近年,他觉得没有必要在自己这辆老赛欧身上花太多的保险费用。因此,从去年开始,他将自燃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都撤掉了。
  天有不测风云,也合该老张倒霉。在此次国庆期间,他开车载着全家出去游玩。结果在半路上因为躲避一名横过马路的路人,不小心撞到路边护栏上,车上人员均不同程度地受了轻伤。保险公司告诉他,车辆损失和护栏损失可以赔付,但受伤人员医药费不能赔付,理由是没有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专家点评:车险的两个主险——— 车损险和三者险,都没有涵盖驾驶员责任,车主们应补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而包括老张在内的部分车主,一直以为投保了车损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以及不计免赔,应该就算“全保”了,发生事故后的所有损失均可通过保险公司赔付。
  其实,车损险只是针对车辆本身,而交强险和三者险则保障在事故中受伤害的第三方,车上乘坐人员不在这两个险种的责任范围内。车险条款中,有专为车上乘坐人员设计的车上人员责任险。老张虽然自恃车技过硬,但碰到意外事故,车上人员的医药费就要自己掏钱了。当初如果继续投保这个险种,遇到类似这次的受伤事故,就可以得到理赔。 (新沂汽车网官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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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4 13:38: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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