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事业单位考试: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2013-06-06 14:00:05 字号:小 | 中 | 大 【 打印 】
江苏硕文教育提供:江苏事业单位考试最及时全面的考试讯息,最专业、最有效的事业单位培训辅导资料,顶级名师指导事业单位面试,帮助考生全面掌握考查知识,为您的事业单位考试铺就成功之路!(事业单位交流群:54569076) 为加强开发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0名。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3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系指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专业条件按“类”设置执行《淮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活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职称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2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1000字左右个人自传以及能反映本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于2013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淮安市迎宾大道8号)一楼大厅报名。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开发区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缴纳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A1至A7岗位不设开考比例,B1至B11岗位,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的5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已报名并缴费的人员于2013年5月30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3年6月28日到报名地点办理减免手续,退还考试费,逾期不予办理。
注意:红色标注出来的时间要求。发布信息时候,报名早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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