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7201|回复: 3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恳请市相关部门领导及其法院领导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11:2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我们敬爱的市**领导及其法院领导:
       恳请你们不要变相支持哪些恶意欠别人钱不还的孬种。你们知道吗,有些人明明是有钱的,就是不还钱,而且还口口声的说就是不还钱,你们去法院告去。为什么这些人这样有恃无恐,为什么这些人可以肆无忌惮的侮辱我们的国家机构,因为他们知道起诉需要时间,执行更是难上加难。我们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了,但是我发现健全的以致于有些偏袒于那些违法分子了。起诉一起经济纠纷的案子,现在要1年的时间才能开庭,开庭后的一系列问题更是耗时耗力。这就给那些孬种足够的时间去转移财产,您要知道1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企业倒闭,更别说这些已经做逃债准备了的孬种。
        敬爱的市**领导及其法院领导,只有你们敬业了,你们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尊严,更好的对的起我们这些纳税人。不要把我们正义的国家机构变相的成为这些孬种的庇护伞,侮辱你们的智商。最后说句混话:如果我们的市**监管多些,法院工作人员敬业些,执行局力度大些,实在不行把欠款人株连九族,看看还有谁敢借钱时轻易允诺,还钱时孬种姿态做尽!更有甚者,法院的有些领导及工作人员跟那些欠款人说:让他们告去吧,早着了,拖死他。你们这些人说这些话时难道刚吃过屎吗?
        恳请市**领导及其法院领导,恳请你们偶尔看一下镶嵌在你们周围每一栋建筑及其每一件工作服上的徽标吧!请你们处理案件时间缩短些,执行力度大一些,为我们这些受害者做些好事吧!
        恳请网友们顶起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5-27 05:06
  • 签到天数: 23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1
    发表于 2012-10-24 21:09: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55:}

    {:soso_e155:}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0
    发表于 2012-10-24 20:22: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各有各的理啊,不过欠债还钱自古以来是天经地义的

    各有各的理啊,不过欠债还钱自古以来是天经地义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发表于 2012-10-23 13:58: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法院只是收了诉讼费后没下文了?。。。。。。。。。

    法院只是收了诉讼费后没下文了?。。。。。。。。。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30 08:50
  • 签到天数: 732 天

    [LV.9]以坛为家II

    28
    发表于 2012-10-23 11:31: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孝感市

    支持

    支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12-10-23 08:10: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图人家利的人最可恶,放高炮都是狗B养的,榨取人家钱财然后再去告人家,企图让法院充当其讨债工具,这些人就是**的。法院领导要擦亮眼睛,遇到这样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图人家利的人最可恶,放高炮都是狗B养的,榨取人家钱财然后再去告人家,企图让法院充当其讨债工具,这些人就是**的。法院领导要擦亮眼睛,遇到这样的孬种要坚决移交公安,查个水落石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12-10-23 07:52: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法院,太黑了,操他,,

    法院,太黑了,操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8-20 20:58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5
    发表于 2012-10-23 07:26: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对付这样人得给点颜色看看。

    对付这样人得给点颜色看看。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27 01:07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24
    发表于 2012-10-23 06:07: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汕尾市

    元芳你看怎么办

    元芳你看怎么办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6 12:54
  • 签到天数: 5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23
    发表于 2012-10-23 02:10:1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

    一群人查

    一群人查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6 12:54
  • 签到天数: 5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22
    发表于 2012-10-23 02:08:15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

    够日的不作为

    够日的不作为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12-10-22 23:5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这个必须支持!

    这个必须支持!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8 22:32
  • 签到天数: 310 天

    [LV.8]以坛为家I

    20
    发表于 2012-10-22 23:49: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形成普遍性问题了,政府管不过来了{:soso_e129:}

    形成普遍性问题了,**管不过来了{:soso_e129:}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12-10-22 12:42: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法院也是玩钱的

    法院也是玩钱的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27 20:5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8
    发表于 2012-10-22 11:08: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关注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1-16 22:24 , Processed in 0.047555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