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506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创可贴 万不可一贴了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5-8 08:51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08-4-9 08:5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创可贴,又名“止血膏布”。一般只能用于较为浅表、伤口整齐干净、出血不多而又不需要缝合的小伤口,起到暂时止血、保护创面的作用。但由于创可贴的吸水性和通气性较差,不利于创口分泌物的引流,反利于细菌的生长繁殖,使伤口和伤口周围的皮肤发白、变软,导致继发感染,故创可贴使用时间不宜过长或水湿。若在使用24小时后,发现伤口有发热、疼痛难忍、肿胀加剧等异常情况,就应考虑可能是创面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去医院做消毒抗感染处理。

      常见到有人直接把创可贴覆在伤口上,这是绝对不正确的,这样非常容易导致伤口感染。应先将伤口清理干净后(最好用3%的双氧水冲洗),再用创可贴贴敷。如果皮肤损伤相对较深,而现场又无条件处理,则不妨先用洁净的水冲洗一下伤口,然后再用创可贴进行简单包扎;同时,应抓紧时间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正规消毒处理,以免引起继发感染,贻误病情。另外,创可贴打开后应避免污染药面,贴上后伤口周围要保持干燥清洁,不能沾水和污染,遇到创可贴浸湿应立即更换。同时,创可贴不可缠得太紧,以免伤口不透气而发生厌氧菌感染;若缠得太紧,还容易使受伤部位的血液循环受阻而发生缺血性坏死。总之,安全使用创可贴应遵循以下原则:

      (1)被动物(如猫、狗)咬伤后,不能用创可贴包扎。应先用肥皂水冲洗多次,然后用碘酒、酒精消毒伤口,让伤口暴露,并注射狂犬疫苗。

      (2)创伤严重、伤口有污染者,应到医院进行治疗。在对伤口进行清创处理以前,不可使用创可贴。已污染或感染的伤口,创面有分泌物或脓液的伤口也不能使用创可贴。

      (3)深而窄的伤口,如铁钉、刀尖扎伤等,不能用创可贴包扎。止血后应当使伤口暴露,以防破伤风菌感染伤口,如有必要,应该在医生指导下注射破伤风血清。

      (4)烧伤、烫伤后出现的溃烂、渗液也不能用创可贴来贴,以免分泌物引流不畅而继发感染。

      (5)如果贴在伤口上的创可贴被水浸湿,要立刻更换。在户外的时候,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创可贴的吸水能力很好,如果置之不理,伤口等于直接泡在水里,反而成了细菌滋生的温床。现在,虽然市面上出现了一种防水创可贴,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贴在户外活动中最容易受伤的手关节部位,防水性能完全得不到体现。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8-4-9 23:48: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谢谢楼主的帖子,讲得非常好!科普意义重大!
    因为同是为了科普,所以就让我来补充点吧。


      常见到有人直接把创可贴覆在伤口上,这是绝对不正确的,这样非常容易导致伤口感染。应先将伤口清理干净后(最好用3%的双氧水冲洗——此句不妥),再用创可贴贴敷。如果皮肤损伤相对较深,而现场又无条件处理,则不妨先用洁净的水冲洗一下伤口(——此举易增加感染几率),然后再用创可贴进行简单包扎;同时,应抓紧时间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正规消毒处理,以免引起继发感染不是“继发”),贻误病情。另外,创可贴打开后应避免污染药面,贴上后伤口周围要保持干燥清洁,不能沾水和污染,遇到创可贴浸湿应立即更换。同时,创可贴不可缠得太紧,以免伤口不透气而发生厌氧菌感染;若缠得太紧,还容易使受伤部位的血液循环受阻而发生缺血性坏死。总之,安全使用创可贴应遵循以下原则:

      (1)被动物(如猫、狗)咬伤后,不能用创可贴包扎。应先用肥皂水冲洗多次——未见有明确的支持证据),然后用碘酒、酒精消毒伤口,让伤口暴露,并注射狂犬疫苗。

      (2)创伤严重、伤口有污染者,应到医院进行治疗。在对伤口进行清创处理以前,不可使用创可贴(更不可随意用“洁净的水冲洗”)。已污染或感染的伤口,创面有分泌物或脓液的伤口也不能使用创可贴。

      (3)深而窄的伤口,如铁钉、刀尖扎伤等,不能用创可贴包扎。止血后应当使伤口暴露,以防破伤风菌感染伤口,如有必要——应该是非常必要的),应该在医生指导下注射破伤风血清。




    再次感谢楼主的帖子!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3 03:17 , Processed in 0.033512 second(s), 14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