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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否认院长奸淫服务员:是谁在养虎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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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7:2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市丰台区
邹恒甫爆料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此事涉及院长、教授和系主任,事关个人和学校的名誉和声誉,爆料的第二天北大新闻发言人就回应称绝无此事,速度之快令人佩服,但似乎有点草率。

8月21日,前北大教授邹恒甫在实名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集体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并称北大淫棍太多。对此,北大新闻发言人回应称绝无此事,邹恒甫说话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将保留追究其诋毁或诽谤的权利。

一个爆料,一个否认,我们究竟该信谁的呢?北大,多少学子梦寐以求的学府,如果邹恒甫此言不虚,那么这将是北大院长的耻辱,是北大的巨大耻辱。内心里,我们还是希望这不是真的。

仅仅是一句否认不能打消公众的疑虑。作为一位大学教授,邹恒甫应该清楚自己的言论带来的影响和后果。他冒着被告的风险爆料,想必不仅仅是因为私仇私怨。理由有二:首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此事涉及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事关个人和学校的名誉和声誉,邹恒甫爆料的第二天北大新闻发言人就回应称绝无此事,速度之快令人佩服,但似乎有点草率。由于涉案人员较多,若北大进行调查,或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仅一天的时间显然是不够的。如此一来,只能说此事是草草了解了相关情况,亦或是根本就没经过调查。

其次,若邹恒甫此番“爆料”是假,爆料者显然对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构成诽谤,也对北大构成诋毁。如此一来,当事人有权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对邹恒甫提起诉讼,北大也完全可以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责任,给其一个教训,可北大为何要保留追究的权利呢?难道这笔账等着秋后再算?

据了解,邹恒甫曾经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此后,邹恒甫迅速将矛头直指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蔡洪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教授张维迎等人。虽然邹恒甫炮轰张维迎等人的火药味很浓,其“炮火”也很猛烈,但这尚属于学术之争,并不构成人身攻击,对被炮轰者的名誉也没有构成伤害。

但是,此番“院长奸淫餐厅服务员”的爆料,却绝对“生猛”,比炮轰独董“以爱国之名发财及资本之走狗”更有威力也更吸引眼球。一方面是邹恒甫此番爆料并不是虚晃一枪,而是以“事实为依据”将矛头直指某些人,另一方面,则是爆料之行为如果属实,当事人显然违背了师德人伦,触犯了法律,应该被追究相关责任。

“院长、教授和系主任集体奸淫服务员”一事,无论如何北大都不应该急于一否了之。公众需要一个真相,既然北大也回应称不知道其居心何在,那么更应该对其进行调查,让法律还众人一个公道,也还北大一个公道。否则,在北大无限制的纵容下邹恒甫肆意妄为,最终将养虎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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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8-23 17:26: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丰台区

不错了真的 哈哈,,,

不错了真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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