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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医院应当赔偿(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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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19 09:2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病人夏XX,女,56岁,浙江杭州XX县人,3月12日因左肝胆管恶性肿瘤入住浙中X医院,身份证号码330719196404154XXX, 住812房间32床,2021年3月16号晚上20点55爬窗户跳楼(窗户台离地面1.5米高),当时其丈夫徐某56岁睡在隔壁床上陪护。由于病人跳下楼后落在二楼雨棚上无法施救,医院9点报110和119求助,9点10分110到医院,9点20分119到医院,到9点45分消防员把病人抬到二楼,医院医生马上进行急救,到10点零8分宣布死亡。
    目前,死者家属带领数十人到医院,吵吵闹闹,要求医院给予说法,要15万元赔偿,又说补偿,又说是人道主义。死者家属称:医院窗户留得大,一个有能进出。医院辩:窗户设计是符合国家建设法规的,也符合消防法(逃生)规定的。
    各位专家:你看法呢,医院是否要赔偿或者补偿?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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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3 10:10:5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这件事今天上午解决了,在医院、医患调解组织、患者所在村委会主任、患者儿子丈夫几方谈判达成协议:一、医院医疗行为对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二、患者死亡医院无责。三、医

这件事今天上午解决了,在医院、医患调解组织、患者所在村委会主任、患者儿子丈夫几方谈判达成协议:一、医院医疗行为对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二、患者死亡医院无责。三、医院本着人道主义自愿一次性给患者家属一万元。四、患者近亲属放弃向任何机关和组织主张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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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3-23 10:05: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1394982&ptid=22077

本站全面禁止外链,如有需求联系0516-88922020!
文中强调窗台1.5米,又强调 落在二层 无法施救 ,到底是什么意思?楼主的意思是 医院有过错?????

楼主不参与评判,交给大家评判。当时患者住在8楼病房,病房三张床位,其中患者丈夫睡到别一张床看护。病房窗口与地面(室内地面)1.5米,不至于无意掉落楼下,患者跳楼后没有直接落到地面,落到二楼厚玻璃雨棚上(奇怪是玻璃没有坏)。公安机关结论:是自杀。  医生说:患者患癌疼痛,家属要求打止痛针,几次打杜冷丁,估计是病人自寻解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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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27 15:02
  • 签到天数: 1607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7
    发表于 2021-3-23 08:0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文中强调窗台1.5米,又强调 落在二层 无法施救 ,到底是什么意思?楼主的意思是 医院有过错?????

    文中强调窗台1.5米,又强调 落在二层 无法施救 ,到底是什么意思?楼主的意思是 医院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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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发表于 2021-3-22 18:10:36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南通市

    到医院自杀,找医院要钱,不死还得免费给治,想的挺美!

    到医院自杀,找医院要钱,不死还得免费给治,想的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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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发表于 2021-3-22 08:04: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1_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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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20-7-18 20:01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4
    发表于 2021-3-21 20:14: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新疆石河子市

    在医院面前,我们都是弱势群体,任意被收割的韭菜,有能收拾收拾医院的也挺好。

    在医院面前,我们都是弱势群体,任意被收割的韭菜,有能收拾收拾医院的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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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10-9 20:06
  • 签到天数: 120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3
    发表于 2021-3-21 13:5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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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4-10-9 20:06
  • 签到天数: 120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2
    发表于 2021-3-21 12:41:23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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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发表于 2021-3-21 11:01:5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自己求死,和医院应该没关系吧。医院(精神病院除外)只要正常医治,无需看护责吧。

    自己求死,和医院应该没关系吧。医院(精神病院除外)只要正常医治,无需看护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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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6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359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0
    发表于 2021-3-20 08:4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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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楼主| 发表于 2021-3-20 08:3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1391187&ptid=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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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户台离地面1.5米高),当时其丈夫徐某56岁睡在隔壁床上陪护。由于病人跳下楼后落在二楼雨棚上无法施救 ...

    她是在夜20时后,在室病友及在陪护丈夫睡觉情况下,自己搬动室内椅子,爬上窗户,打开窗户跳楼自杀的。这个公安部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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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楼主| 发表于 2021-3-20 08:3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21391333&ptid=2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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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病人住8楼,窗户离室内地面1.5米高……

    室内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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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15:57
  • 签到天数: 309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17
    发表于 2021-3-20 08:23: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医院应该交给法院处理

    医院应该交给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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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0-15 12:08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6
    发表于 2021-3-20 08:01:22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宿迁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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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2-10 18:06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5
    发表于 2021-3-20 07:08: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在医院死就是医院责任。医院有责任看护病人。

    在医院死就是医院责任。医院有责任看护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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