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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个因“离婚冷静期”被砍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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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0 16:1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金华市
2021年,第一个因“离婚冷静期”被砍死的女人
近日,湖北一36岁女子因受到丈夫家暴提出离婚而被丈夫持斧头砍死。据死者家属介绍,此前因长期被丈夫家暴,2020年7月她向法院起诉离婚。1月8日下午,法院工作人员到其家中查看房产离开后,她被丈夫用斧头砍伤,因伤势过重3天后在医院死亡。
阚女士姐姐称,妹妹遭到家暴起诉离婚后双方关系愈发紧张,妹妹甚至提前写了遗书。
2020年5月22日,阚女士就曾写下遗书,内容如下:
如若我遭遇不测,我的所有财产皆归母亲所有,财产包括:2902室一半产权、事故抚慰金、个人账户内财产;后事不需要大办,遗体火化后装个骨灰盒即可,无需再装大棺材,葬于阚家冲水库山顶,沿左侧石阶上去,越高越深越好。
案发前1周,阚女士在家中发现一把斧头,没想到,自己最终正是倒在丈夫的斧头之下。死者姐姐称妹妹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法院没判离婚,要求调解,有一个冷静期。还表示妹妹面部被砍了19刀,牙齿全部被砍没了。
阳新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和法院人士称,两人2014年结婚,结婚不久便争吵不断;2015年开始,余虎开始实施家暴。每次家暴之后,余虎认错态度极好:口头承诺、写保证书、甚至下跪
2014年,阚女士和余虎从第一次见面到结婚,只有两月有余。阚女士婚后,和余虎父母同住。两人结婚没多久,争吵已不断。阚女士做家务时,余虎就在旁边看着,不知道搭把手;余虎工资自己存着,不补贴家用,两人因此经常争吵。争吵之后是家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同在小区的住户介绍,阚女士夫妻搬来后,经常争吵和打架,2020年2月的一天晚上最为激烈。当天晚上,2902室内传出女子惨叫声,伴随着“咚咚”撞墙声。
此次被家暴后阚女士报了警,次日前往阳新县人民医院看伤。
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介绍,经初步调查,阚女士经常遭遇家暴。余虎每次家暴后认错态度很好,会写保证书,甚至下跪。
阚女士和余虎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生育两个女儿,阚女士生前向家人表示,公婆重男轻女,埋怨她生的是女儿。而余虎家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夫妻两人经济分开,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因为忍受不了家暴,阚女士选择诉讼离婚,诉请判决两人离婚,将两人共有的2902室判归其所有,理由有两条:余虎赚的工资都是自行保管,很少贴补家用;经常遭遇家暴。
2020年7月28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经法官调解后,余虎同意将房产过户至阚女士名下;余虎还在法庭**其工资卡给了阚女士;他还当庭下跪,请求不要离婚。此次庭审之后,两人同意不离婚。
2020年7月28日庭审之后,法官先后接到阚女士和余虎的电话,两人改变了主意,坚决要离婚。该院决定,分割好两人财产之后,再次开庭审理离婚案。
法院工作人员说:“在我的印象中,阚女士是一名吃苦耐劳的女性,她遭遇家暴的时候,还在干快递员。为了照顾女儿乘坐,还在三轮车上搭了个塑料棚子。我只见过余虎一次,没看出他有太多异常。”
2021年1月8日下午,法官和鉴定人员第二次来到阚女士家中查看房屋情况。
1月8日下午,法官和鉴定人员离去10多分钟后,阚女士遭遇了最后一次家暴。这当相于执法人员面前实施杀人。
阚女士的二姐当晚与她视频了解到,余虎把阚女士的衣服剥光,抓着她的头往墙上撞,脸部青紫、眼睛发肿。
据和法院一起前去开门的换锁匠介绍,1月8日下午,换完锁后,他和阚女士一同乘坐电梯离开时,被电梯里走出来的余虎直接拦住,从包里掏出铁斧将其砍杀。
阚女士大叫锁匠帮忙报警,当锁匠和保安再次回到现场,阚女士已经被砍得血肉模糊地躺在电梯门口。
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对“离婚冷静期”的新一轮讨论。网友对于“离婚难”“家暴问题”展开热议,“会判死刑吗?”“都留下遗书了还调解?”“遇到家暴就有一个这一个下场?”“更不敢结婚了”。
对此,部分法律从业者提出,“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民政局协议离婚,法院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无需担忧。
该案与离婚冷静期看似没有关系,其实不然。
冷静期,是解决坚守离婚自由法律、权利底线与抑制离婚率快速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之间矛盾的折中办法。
立法者如“白莲花”一般认为,很多时候,一些人特别是年轻人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往往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而是出于赌气或是一时冲动下的选择,其实夫妻感情并没有破裂,还有挽回和修复的可能。在此种情况下,设置一定期限的冷静期,可以让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进行情绪调整、婚姻救治和理性选择,从而有效避免冲动离婚情况的出现。
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此前,民政部专门发文: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
按照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是说,2021年起,离婚还要夫妻俩共同跑2次民政局,一次是申请离婚,一次是共同领取离婚证。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后,可以领取离婚证。逾期不一起去领取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注意,不能单方领取!
2020年12月4日,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民政部的这个答复是没有问题的。
那真的想离婚必须得诉讼了?
不然对方不跟你一起去拿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申请了?
冷静不成功然后呢?再重新冷静一个月?
一个月之后婚姻受害方还活着吗?
并且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第一次是不会判离的,许多有家庭暴力那么是给暴力者继续实施暴力机会?中国文化中本来就有“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文化传统,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又进一步加强了这一观点。就算离婚冷静期适用的协议离婚,但是其写入民法典势必会影响诉讼离婚中法官的裁判(客观上有影响,不自觉地影响)。一些地方法院为了搞“创新”,仍然不断地给离婚加了很多“非法程序”。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二次离婚诉讼的审判规则包含六个月的期间,实际上起到了冷静期的效果。在规定了登记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下,这些法院还“创新”规定诉讼离婚冷静期,形成制度上的叠床架屋。
同时,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目前还缺乏规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比如在离婚冷静期中,谁来给申请离婚的夫妻进行调解,做好和解工作?离婚冷静期的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配套措施谁来提供?
在冷静期内强行与配偶方发生性关系,要不要以强奸罪论处?一方是否可以以被性侵为由要求索赔?
2016年,我国就有了《反家庭暴力法》,其中就规定了“人身保护令”制度,要求家暴实施者远离受害者一定生活范围。
然而,法律能管的只有好人,却管不住坏人。
家暴与杀妻,似乎只有一线之差,很多被家暴者都落了个悲惨的下场。阚女士如此,2020年10月发生的拉姆事件如此,再如2020年7月发生的杭州杀妻案也是如此。
“离婚难”也是加重被家暴者绝望的原因之一,即使官方一再强调“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家暴”,但实践中“离婚难”现象始终存在。
婚姻本身是美好的,是两个相爱的人一起承担的幸福的责任,让我们恐惧的是和错的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进而埋下悲剧的种子。现在《民法典》为离婚设置了冷静期,现在看来,为结婚也设置一个冷静期,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知道可以避免多少人因为一时冲动匆匆结婚又离婚。
                               20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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