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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念就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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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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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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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10 17:07:47 来自手机版的网友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我始终坚信我们国家的法制越来越健全,也越来越公正,在不否认法律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也有一点小疑惑,仅代表本人的一点看法。
    案例一:看了《今日说法》中的一个案件,说的是某村的一个刚打工回家的青年,在深夜被人用砍刀砍死在自家床上,且刀刀致命,手段极其残忍,警方围绕仅有的线索进行逐一摸排,刚有点线索就中断了,光调查并排除犯罪嫌疑就多达七八人,其间肯定了警方的做法,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不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但也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最终经过大量的指纹比对,视线终于落在一个被村里人都认为是人品非常好的人身上,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村人眼中的好人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终于交代了抢劫杀人这一犯罪事实,原来他赌博输了几百钱,这是他老婆给他孩子看病的钱,为了不让老婆骂他,挺而走险,瞄准了刚从外地打工回来的遇害男子,趁着夜幕,翻墙入室,潜入遇害者家,搜到了几千元,要走的时候,惊醒了受害者,为了杀人灭口,残忍举起了事先准备好的尖刀……这是典型的入室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以为能判行凶者死刑,最后却判了死缓,可怜那才二十多岁的死者能瞑目吗?
    案例二:2009年,云南曾经发生过一起由于邻里矛盾纠纷而引发的强奸杀人案,凶手李昌奎为了报复与自家有矛盾的王家,竟讲王家的一个花季女孩强奸后连同她和她三岁的弟弟一同杀害了,可最终云南高院在二审时却将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在解释这一改判原因时,云南高院一副院长就透露给李昌奎改判的原因,除了认为他有自首的情节外,还有一点就是“社会危害较小”。看到这样的解释,吃瓜群众表示不能理解了,这样强奸并连杀两人的恶劣行径也能“社会危害性较小”?有了矛盾不去化解就持刀行凶伤害无辜不用偿命,怎么说也难以让受害者家属释然,让两条冤屈的亡灵不得解脱吧。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无论是家庭拮据还是与别人有矛盾,都不能把手伸向无辜的人,当你想把自己变成魔鬼的时候,连上帝都拯救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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