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冠·铭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新沂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房发(2015)12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将前期物业管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群冠·铭苑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群冠·铭苑”小区由新沂市群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新沂市新东路28号。 “群冠·铭苑”小区总占地面积为4437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0832万平方米,其中地上83905平方米,地下26927平方米,绿地率25%,容积率2.14。项目共建20栋,其中高层2栋25层、1栋20层、小高层3栋11层、多层14栋,住宅69274平方米,商业9635平方米,电梯15部。 三、招标人 新沂市群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招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已取得物业管理资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服务质量要求 达到《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004]1号)三级标准。 六、投标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业绩自述材料,包括在管主要项目、获奖情况等简要资料及拟委派主要负责人简历等。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请市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七、资格预审 投标人经属地街道办推荐报名后,由招投人进行投标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出五家时,招标人有权决定根据报名单位的信誉、实力、业绩等,只选出前五名作为投标人。招标人只给投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八、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1
2 2016年8月 5日 8:30—11:30, 14:30—17:00
3
4 招标人通知合格资格预审结果,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整。
5 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地点执行。投标人也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勘。
6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增江 刘俊屹 联系电话:88685405 特此公告。 新沂市群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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