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1071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于新沂市工商局违规搭车收费问题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如下解释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2-27 06:57
  • 签到天数: 228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10 10:3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个字〔2013〕207号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在工商登记管理中
    搭车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围绕 “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为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实现登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总局决定开展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达到改进登记监管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目的。
    二、重点任务
    坚决纠正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2.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工商登记中强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在工商登记管理中违规增加其它证明文件或违规违纪搭载收取其他费用;5.在登记监管过程中超越工商法定职责的其他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构。要建立由个私监管、纪检监察、人事、财审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二)制定方案,认真部署整治工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进度,提出具体时间安排。
    (三)全面自查,不留死角。要统一部署,对工商登记管理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监督检查,不留死角。
    (四)重点督查,不走过场。要在全面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局将适时派出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抓好整改,建章立制。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工商登记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意见,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制度规范,坚决纠正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切实做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工作。要注意发现、总结推广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及时上报总局。总局将在适当时机组织专题研究活动,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部署,把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纳入经常性监督,实现工商登记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标。
    四、进度安排
    (一)2014年1月,各地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自查。
    (二)2014年2月至6月底,总局组织开展重点针对基层工商机关登记管理工作整改情况的专项督察。组织专题研究活动,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制定规章制度。
    五、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整改要求的重要途径和解决搭车收费、搭载附加条件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各地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自查结果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总局个体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3年12月23日
    关于全国各工商部门成立所谓的个私协会及违规搭车收费国家将依法予以专项整治清理案例如下: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5日通报了三起违反规定“搭车”收取个体私营协会会费行为的处理情况,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引以为戒,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狠刹“搭车收费”之风。
        这三起“搭车收费”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如下:
        ——广东省惠州市工商局仲恺分局河南岸工商所借年检、验照之机“搭车”收取个私协会费,该工商所所长陈信友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广东惠州市工商局决定给予陈信友行政记过处分;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工商局酿溪工商所副所长颜多才“搭车”收取个私协会费、强制商户订阅报刊,湖南邵阳市工商局给予其免职处分; ——湖北省天门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市场巡查队队员徐勇“搭车”收取个私协会费,并且不开具发票,湖北省天门市工商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工商总局多次下发文件,严禁强制服务对象加入个私协会和利用年检验照之机“搭车收费”,并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从今年来的检查情况看,多数地方工商机关都能严格遵守总局有关规定,但仍有个别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工商总局已要求各级工商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相关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不仅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也要追究其领导责任。近期,驻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还将对各地处理违规问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3工商个字207号文件精神的规定通知万望新沂市市委市**、新沂市纪委纠风办公室、新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工商分局等**有关执法部门对新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的所谓新沂市个私协会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并且退还新沂市所有个体工商户缴纳的每年每户48元个私协会会员费用、依法维护新沂市所有的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及保障。注明:至于新沂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薛勇同志在市民论坛网站公开向社会回复的是自愿加入新沂市个私协会并且缴纳会员费用纯属无稽之谈、那只是工商局违规搭车收费找借口开脱罢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加入个私协会并缴纳会员费每户每年48元都是工商局强制的加入并违规搭车强制收取的所谓的每户每年48元会员费用。根本没有几个个体工商户去自愿加入并缴纳会费的。不相信可以去乡下走访调查、只要是工商局和个体工商户说:是自愿加入该个私协会成为会员并缴纳会费的,看看究竟有多少人是自愿的呢?

    特此声明:此帖子为正义之贴、严谨任何人和单位删除该帖子,谢谢合作、、、、、、、、、  

    关于本人实名制检举揭发新沂市工商局北沟分局私自成立所谓的新沂市个私协会北沟分会违规搭车收取个体工商户每户每年48元会员费、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013第207号文件之规定全国各工商分局成立的个私协会并强制要求工商户缴纳会员费属于违规搭车收费行为,为此我还找到了新沂市**12345行风热线,可是**12345热线给我的答复确是我签署合约是属于自愿行为,我承认我签署了什么合约、但是我并非是自愿行为,因为我签署的合约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约的合约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因为当时我取北沟工商分局咨询关于工商证脱审年数太长了所以我取北沟工商分局咨询怎样办理脱审工商证、可是北沟工商分局农商人员熊某某是这样和我说的:脱审看办理的,但是你必须缴纳48元钱我们才可以给你办理新证,我说为什么?熊某某说:不交钱就不给办理工商证新证,我当时就没多说为了尽快办理换发新证我就交了熊某某48元钱、当时北沟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熊某某拿出了两份所谓的合约让我签署,我问熊某某是什么合约?她的答复是:没什么、你不要怕你签名就行了,并没有告诉我这是加入新沂市个私协会北沟分会的合约,当时我在不之情的情况下被迫威逼签名的、该合约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不签合约不缴纳48元钱就不给办理新证,之后关于年年审证时缴纳的48元会员费用我咨询了国家工商总局了,该项收费属于违规搭车收费行为,个体工商户有权拒交该项收费,关于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在不之情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威逼签约的合约是不生效的、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工商总局的建议是找当地的**部门或者工商纪检部门等进行投诉,大家可以这样的想一下:我要是自愿的?那为何还要去进行申诉?还有至于12345**热线回复我是自愿的、可是事实真相并非他们所说的那样,北沟工商分局隐瞒工商户事实并且强制要求加入个私协会缴纳会费而且还恬不知耻的说什么好听的、有用吗?虚伪就是虚伪、应该早点剥去虚伪衣裳、现实才是最关键的、关于北沟工商分局和新沂市**热线12345说的都是自愿行为?那么我想请问以下几点“一是**及工商部门可以来北沟街两边访问看看到底有多少是自愿的?还有并且曹勇局长你还可以问问个体工商户有多少知道你们的这项收费是加入个私协会所谓的会员费用?有大少人知道?曹勇局长请以后不要信口开河的乱说话了,个体工商户都是在不之情的情况下无奈才签名才交钱的,曹勇局长为了这事你敢来北沟街走访个体工商户吗?你不敢、因为你很心虚,你曹勇局长之所以做足文章就是表现给上面不之情的领导看的,没用,下来走访民意民声才是最关键的啊。二是年年缴纳的会员费用对个体工商户又得到了哪些实惠?

    严谨任何人和单位删除该贴、谢谢合作、、、、、、、、、、、、、、、


    新沂市纪委监察局局长闻从军 回复:正在调查中、、、、、、、、、、

    本人回复闻从军局长:
    闻从军局长:您好,本人希望您在调查和处理中不要有徇私舞弊现象、更不要袒护和包庇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沂市工商局的违规违法行为,望您执法如山、不论牵扯到谁的头上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为维护新沂市所有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做出英勇贡献。依法秉公办理、还所有个体工商户一个合理公平公正的公道、依法予以维护新沂市所有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障。谢谢合作、、、、、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曹新民局长的回复:
    新沂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经民政部门登记的联合性社会团体。
    根据上级安排,新沂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将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协会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会员费收取是依据协会章程以及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已按要求报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备案)收取的。个私协会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始终强调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不入会不收费,不得强制收费,不得搭车收费,个体工商户只有签订入会申请表后才能成为会员,享有会员权利,承担缴费义务,会费收取工作由协会工作人员独立完成。
    2014年,根据国家规定,全国个体工商户可以自行网上申报年报,不存在趁年报之机搭车收费问题。如果会员对缴纳会费有异议,可按协会章程处理。

    本人回复市场监督管理局曹新民局长:
    你曹新民局长说的比唱的还还好听、说什么自愿加入的?请你曹新民大局长去走访新沂市所有个体工商户、看看究竟有多少户是自愿的呢?你们明着自愿、暗地强制收取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自愿的,呵呵、、、、、、你们之所以做足文章是让上面看、有用吗?你曹新民大局长来北沟镇北沟街从南到北问问所有个体工商户有多少自愿的呢?呵呵呵呵呵呵呵呵、、、、、、、、、、、、、、、、、、、、虚伪的东西咱不要、咱们个体工商户要的是现实的、实惠的。而不是虚伪的、你懂吗曹新民大局长?走访民声民意才是最关键的呀、、、、、、


    特别声明:该帖子属于正义之贴、严禁任何人和单位删除或者涂改该贴文字、谢谢合作、、、、、、、、、、、、


    特别声明: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曹新民同志已经说了:关于新沂市工商局成立的个私协会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既然局长都这样说了:新沂市个体工商户如有愿意退会员或者退会费的都赶紧去工商局或者分局办理退会手续吧。请大家相互转告、把握机会、莫失良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3 07:43 , Processed in 0.036062 second(s), 12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