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城市论坛

查看: 46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单位有权让员工赔偿损失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5 14:15
  • 签到天数: 278 天

    [LV.8]以坛为家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2 16:0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单位有权让员工赔偿损失吗?

    稿件来源: 劳动午报 发布时间:2015-04-02 10:39:59


      吴玉如:前年生完小孩后我一直没上班,全职在家带孩子,由老公挣钱养家。我老公是一家科技公司总部的网络客服人员,他们平常与同事沟通都是通过QQ进行的,有时用电话核实,有时候直接发货也没出过问题。今年春节前工作量猛增,在与一个分公司的QQ号沟通时对方表示要货,我老公当即就按对方指定的地址发了货,后来才知道此QQ号被盗,公司为此损失了8万多元。现在公司以我老公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让他全额赔偿损失。并说如果不赔,就到法院起诉,我们就靠我老公工资收入支撑生活,如果还不上我们就得变卖房产和汽车来赔。请问:公司能让员工赔偿其损失吗?

      安慧敏: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用人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但是如果从工资中扣除的,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本报记者 王香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新沂城市论坛免责声明:站内会员言论仅代表会员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账号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新沂城市论坛

    GMT+8, 2024-12-25 13:54 , Processed in 0.031856 second(s), 13 queries , Xcache On.

    苏公网安备 3203810200011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