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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自来水公司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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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2 19:5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自来水公司:
       我们是公园路房地产经营公司3号楼西单元住户,本单元一直是共用一块总表,水费一直由单元住户自行收取,然后统一交到贵公司,由于担心分表和总表之间会存在误差,一直每户每月在实际使用吨数基础上,增加了一吨的损耗,。在2009年9月1日前,我们自行收取水费比贵公司收取水费少了581元,等于亏损581元。分摊到11户家庭后,平均每家亏损52元,大家都表示可以接受。
       但好景不长,在 09年09月01日- 2010年11月07日期间共亏损1236吨、2010年11月08日-2011年09月23日期间又亏损1793吨(以上均不含每户每月多收的1吨损耗),折合人民币6360.9元,平均每家亏损578元,同时,水压一直较低,3楼以上住户直接不能正常用水,家家怨声载道!
       面对如此情况,从09年9月起,多次给贵公司打电话反映、到营业厅现场反映,但毫无效果,接待人员均把亏损情况归罪于水表未单立户,从未有相关人员主动要到现场检查原因。为了尽快找出原因,我们到市消协也反映多次,他们也和贵公司进行了联系,但贵公司只是通过电话进行一些不切实际的解释和推诿,结果把亏损原因仍归结为是水表未单立户造成的,总表和分表之间存在差异是必然的,但是能达到如此巨大的误差吗?!
       今年9月,在消协的多次干预下,贵公司才派人到现场检查,发现水表被堵了、闸阀也坏了,而且在所有住户关闭水龙头的情况下,总表仍然在工作。工作人员仍然没有对地下管道进行检查,就匆忙离去。更可气的是,在未告知住户的情况下,自行对总表进行更换,销毁了造成巨大误差的最有力的证据。
       在此发帖,实属无奈之举,只是希望贵公司尽快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对巨大亏损给出合理解释,积极主动协调安装分表。  否则,我们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甚至不惜诉诸法院!

                                                                                                     房地产经营公司3号楼西单元全体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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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1-10-13 18:17: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现在脑残人太多,什么便宜都想占,自己人没法算了,就得找个下家啊{: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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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1-10-13 18:14: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就看不惯那些咄咄逼人的人,要是用水不要付费,我看什么事也不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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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11 20:20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11
    发表于 2011-10-13 12:37: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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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3 12:30: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
    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答复已看到,有以下几点疑问:
         1、为什么在没有征求用户意见的情况下,单方更换有重要误差嫌疑的总表?
         2、如贵公司认为我们有歪曲事实行为,我们可以为此贴内容承担一切责任!
         3、贵单位称不少于六次到场处理,但工作人员态度消极、责任心极差!
         4、贵单位至今除了私自单方更换总表和打开阀门之外,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检查误差原因!
         5、住户到贵公司反映情况时,竟然有一位“干部”称:漏水不算多,且只要有人付钱,漏多少水和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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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1-10-13 11:03: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尊敬的用户您好!
          您户所反映的问题公司领导一直很重视,并且及时已派员不少于6次到现场解疑,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答如下:水压问题、用水疑问问题我们公司已及时派员到现场予以处理,由于您户内的自行维修后,闸阀没有完全打开,我公司维修人员发现后重启闸阀,水压得到恢复。您们怀疑有其它地方用您们水的,我们派监察科人员现场查验,也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您们说的水费误差问题我公司人员也现场进行查验,发现您用户内分表计量存在偏差。签于这种情况我公司建议您们:1、重新安装分表(国标)铅封管理使用;2、申请单元表安装出户业务,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望贵用户对所发生的问题能够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为原则,自来水公司将真诚为自来水用户服务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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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1-10-13 09:31: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不能只听楼主一面之辞,两年前的发生的拿到现在来说事,不可信也不能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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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昨天 07:11
  • 签到天数: 316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下室
    发表于 2011-10-13 08:59:5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顶,并且时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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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24 13:28
  • 签到天数: 22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发表于 2011-10-13 02:54: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这帖子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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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毯
    发表于 2011-10-12 21:14: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支持客观理性的发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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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马扎子
    发表于 2011-10-12 20:21: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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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10 09:44
  • 签到天数: 364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1-10-12 20:1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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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6 12:33
  • 签到天数: 20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2 20:09: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换表了就不用补交了吧,反正你们也可以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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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11-25 23:3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2 20:08: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应该给个说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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