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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交规死角 让你不被交警罚款或少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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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6-10 00:2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这天马路上堵车,车辆行驶速度特别慢。跟车,对于新上路的小赵来说十分痛苦。他发现在经过一个大院的大门口时,警察拦下一串车,也不知道为什么。正巧小赵也开到了大院门口,前方路口赶上了红灯,车停下了。这时,一位交警出现在他的车旁,将他拦下了。下车后,交警敬了个礼,对他说:“请出示您的驾照和行驶本。”小赵毕恭毕敬地递上相关证件,交警看了看,指着地上的禁停线说:“你停在禁停区了,按理应该罚款100元,扣2分。不过看你是一个月前刚考下来的本,这次就算了。不过,提醒你一句,以后注意别‘闯绿灯’。”交警解释:所谓“闯绿灯”,是指在堵车、行车缓慢的情况下,即使绿灯亮了,车也不能停到人行道上,因为人行道等同于禁停线。
  
  ■ 红灯下可右转
  
   第一次开车上马路的老王在路口右转线上赶上了红灯。看着路口的摄像头,听着车后传来的按喇叭声,作为头车的他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右转了。等红灯变绿灯后,他才慢慢地转过路口,结果被后面赶上来的出租车司机大骂:“你会不会开车啊!”事后老王才了解到,在十字路口,如果没有箭头指向右方的灯,那么不管是红灯绿灯都可以右转。我们日常观念里的“红灯停绿灯行”在这里有所不同。如果红灯上有向右指的箭头,那就说明是限制右行的,就必须等绿灯变亮后才能右行。    
  
  ■ 左转红灯、无禁掉头标志可掉头
  
   小穗开车一个月了,这天也在十字路口的左转线上赶上了红灯。作为头车,本想掉头的小穗注意到,虽然左转的红灯亮了,但对面没有来车。小穗一给油一揉方向盘,将车掉过头来开走了。坐在副驾驶位的朋友告诉她,这个路口有摄像头……从没违过章的小穗一听就后怕了,回家后赶紧咨询了交警老马。
   老马告诉她,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的路口基本上都可以掉头,当然,这也要视马路的宽度而定。很多马路虽然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但路面过窄,掉头容易造成交通堵塞。这种情况下是不能掉头的。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与对面来车或过马路行人的事故,掉头车辆要负全责。
  
  
  ■ 紧急停车
     
   带不能行车这天的下班高峰时段,新拿本的小刘开车上路。堵车很严重,她发现路边有一条空路,就将车开到了这条“畅通”的路上,过了一阵子后,发现这条路也开始堵了。前车都拼命往主路里并线,她这才注意到,前面有位交警拦住了该车道里行驶的所有车辆,小刘也未能幸免。 交警看了她的驾照和行驶本后说:“知道为什么拦你吗?”小刘摇摇头。交警告诉她:“这条车道叫紧急停车带,如果车辆出了事故的话可以把车停在这条车道里等待救援,但紧急停车带是禁止行车的。”
  
  ■ 跟大车闯红灯
  
   刚拿到驾照不满一周的何先生在过路口时,因为紧跟在一辆大货车后面,看不见指示灯,等过去后才发现红灯已亮。
   何先生向单位的司机小李请教,小李告诉他,如果因前车比较高大,挡住了后车视线而造成后车闯红灯的话,执法人员是不追究后车责任的。因为抓拍闯红灯的摄像头要拍三张照片:过线、车头、车尾。缺一张都无效。如果高大的前车能挡住后车司机的视线,那么摄像头也会被大车挡住而无法拍下后车的车头照片,因此这种情况不构成违章。但为安全考虑,也不要钻这种空子。
  
  ■ 并线时左车道要让右车道
  
   吴先生在从左侧车道向中间车道并线时,与右侧并线车辆发生了剐蹭。事故发生后,吴先生和右车司机争吵不休,双方都觉得自己是无责的。吴先生说,因为右侧并线车辆的左转向灯不亮,导致自己产生误判,因此责任应该由右侧车辆来负。 没一会儿,交警来了,看了事故现场后说,这次事故应该由吴先生负全责。我国的交通法规定:在并线时,左车道应该让右车道车辆先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由左车道车辆负全责。但交警听了吴先生的陈述后说,右侧并线车辆的左转向灯不亮也是一个造成交通事故的客观因素,因此做出了吴先生负主要责任,右侧车道司机负次要责任的裁决。 
  
  ■ 连续并线属违章
  
   虽然是新手,但于先生开车比较快,这天在空旷的马路上,他不知不觉就把车开到85km/h(该路段限速为80km/h)。这时,前车突然一个急刹车,由于车距较近,于先生已经刹不住车了,车辆连并两条车道后终于停下了。于先生注意到路边的摄像头,一查得知,自己果然已被记录在案了。不过“罪名”居然是连续并线两条车道,而不是超速。
   老司机黄先生道出了原因:连续并线容易出危险,因此被明令禁止。另外,黄师傅说,如果道路限速80km/h,那么因为猛踩油门而造成的10km/h以下的超速是允许的,这是交管部门留下的缓冲空间,但超速行为绝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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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7 04:5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0-6-10 09:33: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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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0-6-10 10:07: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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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扎子
    发表于 2010-6-10 10:18: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不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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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毯
    发表于 2010-6-10 10:22: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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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2 20:01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地板
    发表于 2010-6-10 12:08: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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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室
    发表于 2010-6-10 14:01: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F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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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0-6-12 23:09: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
    真好。收下了。慢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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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0-6-13 05:37: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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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0-6-13 05:37: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徐州市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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